学生做操及学校组织的集体活动时,必须由班主任带队按照规定线路行走,并做好活动前、活动中或放学前的安全指导、管理、教育工作。
2.充分发挥学生干部的作用,做好学生不安全行为的监督、检查、劝阻等工作,并直接向班主任反馈。
3.制定学生疏散、抢救预案。
(1)疏散应急方案:
1每日在学生到校前和学生放学前,值班教师应及时到达指定地方指挥和维护秩序,以免造成学生拥挤发生人身伤亡事故。
2课间操、放学(中午、傍晚、晚上)时间段各班应依次离开本班教室,先由低到高,由两边到中间依次离开,避免一轰而上,造成楼道堵塞。
3后勤主管应长期对各教学楼进行安全检查。
4一旦发生楼道拥挤堵塞现象,在场教师应积极组织学生疏散,撤离人员密集的地点,并迅速让已通过楼道的学生向学校值班领导报告,以便学校及时组织人员进行疏散。
学校领导要亲临第一现场,必须在第一时间组织教师做好疏散学生、抢救受伤者、报告上级领导等工作。
学校值班教师要团结协作、冷静处理、沉着应对,确保把事故处理在始发阶段,把人员伤害降低到最底程度。
要及时联系家长,正确通报情况,取得家长的配合和支持。
疏散完毕后,班主任老师应对学生进行清查,以便受伤者能及时得到救治,同时要耐心做好学生的思想安定工作。
(2)依照就近原则疏散,落实专人负责:
1两操、升旗仪式及重大活动由德育处、体育组负责指导各班级按顺序出操或进场。
2疏散时体育教师配合德育处的工作
3疏散时视当时情况进行必要的调度,班级的学生由班主任和科任教师负责对本班学生进行疏导、保护、管理。
(四)严格执行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1.对值勤值班人员擅自离岗,或不认真履行疏导、保护、管理职责的进行严肃处理,对工作失职酿成严重后果的有关责任人,将根据实际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和管理权限或司法程序上报上级有关部门予以处置。
2.将发生重大责任事故与先进班级和先进个人的评比表彰工作结合起来。
如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班级在考核评比中采用“一票否决制”。
3.学校将教师是否履行教育、防范义务纳入对教师绩效考核中。
教师未履行教育、防范义务的,在年终考核中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处理。
4.违反学校纪律,对学生伤害事故负有责任的学生,学校应根据其认知能力作出相应的处理,并告知监护人。
5.受伤害学生监护人、亲属或者其他成员,在事故处理中无理取闹。
扰乱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或侵犯学校、教师合法权益的,学校将报公安机关依法处理,造成损失的依法要求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