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危害医院正常运行的其它治安性质的事件。
六、预警及措施
1、按照突发治安事件的严重性、紧急程度和可能波及的范围,根据事态发展情况和采取措施的效果,决定预警级别,预警可以升级、降级或解除。
2、根据“预防为主”的原则,对有关信息进行评估,当突发治安事件即将发生或发生的可能性增大时,应按照相关应急预案进入预警状态。
3、进入预警状态后,根据应急事件或事故的类别与性质,可能采取的措施。
(1)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
(2)在适当范围内传递关于预警状态的信息,必要时广泛发布预警通知;
(3)转移、撤离或疏散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物资,并妥善安理;
(4)医院突发应急小组指示成员、相关专业工作组及救援抢险组进入应急状态。进行初步应急资源整合,做好调配准备;
(5)需要报上级单位的应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报告。
4、应急响应
治安事件发生后,当事人立即脱离现场,并向周围人员求救,现场目击人员要立即向周边人员发出预警警报,立即报告保卫科;如有人员伤亡,立即进行救治,并拨打医院急诊科电话,请求援助;拨打110报警。现场人员应立即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正确处理初起事件。保安人员接到报警电话后,立即组织保安前往事故发生点,组织应急处理,并将情况第一时间向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报告。必要时安排现场人员拍摄好第一现场照片和其它资料以便事件调查。
七、针对治安突发事件处置预案
1、突发刑事案件应急处置
(1)发生治安、暴力事件,当事人尽可能脱离现场,并向周围人员求助,现场目击人员要立即向周边人员发出预警警报,立即报告保卫科(8549461)及报“110”。
(2)保安队长立即组织保安人员5分钟内携反恐器械赶到现场。
(3)保安队长到达现场后查明闹事人人数、是否携带凶器及凶器种类,如未报警,决定是否报警。
保安人员进行现场前期处置:制止双方的过激行为、维持现场秩序、疏散围观人员,阻止事态进一步恶化;同时对现场进行保护,对围观人员进行观察,对可疑人员进行监视;
(4)保安队长了解事件情况后,向保卫科科长及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汇报现场情况及是否已经报警。并每隔10分钟向小组领导报告事件进展情况一次,直到事件得到控制。
保卫科科长在必要情况下可到现场进行指挥,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在应急办公室进行坐镇、指挥。
(5)保安队长在公安干警到达现场后,如实向公安干警讲述事件过程,积极配合其工作。
(6)如有人员受伤,立即通知急诊科进行救治。
(7)事件最终结束后,由应急办公室负责人组织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保卫科长)、保卫队长等进行总结,应急办公室负责人进行记录。总结后由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向院长及医院发言人汇报事件发生原因、发展过程及结果、有无人员伤亡等。
2、突发爆炸物、可疑爆炸物和违法物品的应急处置
(1)严禁非本单位人员进入工作区域,保安和全体人员有权阻止进入,同时汇报值班领导;
(2)门卫人员检查发现或接到报告各类可疑物品时,要立即向值班领导报告,并留守现场,围起隔离带,阻止任何人接近可疑物品;
(3)初步确认为可疑爆炸物品时,立即组织院内人员进行疏散,并设理临时警戒线,任何人员不得擅自入内,经值班领导同意后拨打“110”报警;
(4)对危险品和违法物品携带者一经发现,立即扣留,并带到院警务室进行调查,禁止其离开,待公安人员到现场后进行调查;
(5)待公安人员到现场后,协助公安人员排除爆炸隐患,积极配合调查;
医务人员遭遇突发暴力应急预案3
1.目的:为有效预防和处置暴力性医疗纠纷,对医疗纠纷引发的突发事件作出快速反应,建立暴力性医疗纠纷各部门、各科室联合处置机制,规范医疗纠纷处置程序,保障医患双方合法权益,维护正常医疗秩序和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
2.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院各科室医疗过程中发生的严重影响医疗工作秩序和社会稳定的暴力性医疗纠纷突发事件应急处理。
3.暴力性医疗纠纷的定义:暴力性医疗纠纷是指医患双方在医疗活动中,对医疗过程和结果在认识上产生意见、分歧及争议,由于医患双方其中一方的原因,造成不能通过正常途径解决,发生危害医院财产和医务人员、患者人身安全及严重破坏医疗秩序的行为,甚至引发社会治安事件或群体性事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种形式:
3.1停尸闹丧,如在医院内外悬挂横幅、设灵堂、烧纸钱、放鞭炮、散发传单、张贴大字报,或聚众占据医院诊疗区域、办公场所,干扰正常医疗秩序的。
3.2故意损坏或窃取医院财产、设备和病历、档案等重要资料的。
3.3阻碍医师依法执业,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医务人员或者侵犯医务人员人身自由、干扰医务人员正常生活,情节严重的。
3.4聚众闹事5人(含)以上。
3.5有其它严重影响医疗秩序的行为,经劝说无效的。
4.应急处置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为加强对暴力性医疗纠纷应急处置的组织领导,成立医院暴力性医疗纠纷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下设应急处置相关小组,负责处置暴力性医疗纠纷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