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在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合同中,要有防火、综治的内容,会同建设单位共同搞好消防综治工作,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搭建临设单位共同搞好消防综治工作,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搭建临时设施、材料堆放等均应符合消防综治的安全要求。
三、消防安全、人人有责,进场人员必须自觉遵守防火安全制度和岗位责任制,施工操作需要使用明火,应由班组长每次填写“动火申请单”,而经现场负责人批准,发给动火证,并指派专人看管,同时与用火人共同检查并熄灭余火后方可离开。
四、易燃易爆物品(如乙炔、氧气、油漆、油料等)存放点、使用点和有可燃易燃物施工点,要划定一定范围的禁烟禁火区,并设醒目标志,配置一定数量灭火设备,在禁火区内禁止吸烟、动火。
五、凡施工需要安全电气设备,使用机电设备,下班时由使用人员切断电源、关闭电箱。严禁在工地、宿舍内使用电热器具(如电炉、电钣锅、电熨斗等),确因生产需要,由工地负责人批准,专职电工要对用电安全经常检查。
六、木工间、油漆间严禁吸烟、动火,现场的刨花、木片、油回丝、草包等可燃易燃物,本着谁操作谁清除的原则,下班时由当班的操作人员各自清扫施工现场,把废料、边料集中堆放在指定的安全场所,做到文明施工、安全生产。
七、施工现场的电焊工(气割),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氧气与油类不得存放在一处。
八、危险品仓库、油漆、木工间、配电间、伙房等应保持一定安全距离,设防火标志,配置种类合适的灭火机,工地配备的一切灭火设备,不准挪动位置,无火警不准动用,消防设施前,要保持道路畅通,严禁堆放杂物。
九、定期组织防火安全检查,查出的问题由公安保卫部门通知有关单位及时整改。
十、如发生火灾、失窃后,除应采取相应措施外,应立即报警,保护好现场,尔后按“四不放过“的原则,查清事故原因,提出处理意见,并积极落实防范措施。
建筑施工消防安全检查制度范本5
一、建立防火领导小组,其组织者名单及职责附后。
二、消防安全管理内容:
1、定期对施工现场可能发生火灾的地方进行检查,如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做记录。
2、定期对消防器具进行检查,是否可用和能否满足消防要求,否则应调换或增加,并做记录。
3、消防器具专人管理,施工现场、木工棚、钢筋棚等由各班班组长负责。
4、工地严禁动用明火,必须动用时须办理动用明火审批手续。
三、用电方面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用电线路、设备由电工统一安装,安装好的配电箱和电器设备应符合电力规范要求。
2、一切用于施工现场的电器设备电线必须用电缆线。
3、配电箱旁不得堆放易燃和可燃的材料。
4、一切电器设备的功率在1000w以上的照明灯具在工作结束时,必须切断电源。
5、下班时,电工应对电器设备的用电情况进行检查。
6、在总配电箱旁的显眼处应设置灭火装置。
四、乙炔发生器必须同氧气钢瓶分开放置,其间距一般不少于5米,施工时必须配有压力表、安全阀和可靠的防回火装置。
五、在木工棚严禁有明火,否则按《工地管理制度》对违反者进行处理。
六、食堂工作人员应密切注意与堆柴处的距离,不得使柴火遗落在易燃材料处,工作完后必须把火熄灭,方可离开。
七、屋面沥青溶解的用火设备,必须选择适当场地,并派专人管理。
八、预防火灾方面:
1、在现场应设置消防竖管,其可与施工用水管合用,但每层必须设置出水口及消防软管。
2、施工现场及临时工棚内应设置足够的灭火器具,放置在取用方便的地方,不准移作他用。
3、在高层用火作业时(如电焊),必须采取防火措施,不得使火星跌落和飞溅。
4、木工棚内的木屑、刨花,在完工或下班前必须清理干净,堆放到指定地点,上班期,在棚内严禁吸烟。
5、在施工现场及宿舍区内不得使用电炉、电炒锅、电饭煲等高功率电器,严禁使用煤油炉,否则按《工地治安规定》处理。
6、易发热或操作时可能有火星的机具不得放在有刨花、沥青纸等易燃材料处施工,如施工处有易燃等材料,必须把易燃材料清理后,方可施工。
7、一切机械所用电线不得穿刨花和木屑堆。
8、碘钨灯等明显灯具不得在易燃或可燃材料旁使用。
9、宿舍内不得使用40w以上的灯泡。
建筑施工消防安全检查制度范本6
为加强燃气管道施工现场防火管理,确保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实行“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规范,特制订如下:
第一条施工现场必须实行防火责任制,加强防火安全管理,确保国家、集体的财产和人身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