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小编整理出的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范文4篇,希望能给各位带来帮助。
为了预防和减少医院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医院职工和患者安全和国家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有关精神,特制定我院火灾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一、可能引起医院火灾事故的原因:
除有人故意纵火外的电线老化、乱拉乱接临时线、违章使用电炉和其它电器设备、仪器使用违章、食堂油锅过热、易燃易爆物品使用保管不当、违章动用明火、乱扔烟蒂、小孩玩火等是可能引起医院火灾的主要原因。
二、预防措施:
1、院长是医院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院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根据消防法律、法规,成立消防安全工作小组,包括疏散引导组、安全救护组、通信联络组、灭火行动组。结合实际制定医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医院消防安全责任制。
2、对医院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普及基本消防知识,学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掌握逃生方法。
3、加强检查,发现火灾隐患要及时整改。
4、保持通道畅通,不乱堆物品。
三、处理程序:
一旦发生火警,一般应按下列程序处理:
1、在院职员工发现火警后,立即拨打119火警电话,通信联络组立即报卫生局办公室。
2、疏散引导组按照平时消防演练逃生的线路迅速疏散病员,并进行稳定、安抚和疏散指导。
3、如有伤者安全救护组要及时救治;
4、等待消防车到来期间,灭火行动组利用医院现有的灭火设施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灭火扑救。
5、所有工作组成员和事发现场人员要配合消防部门调查事故起因,维持医院秩序。
四、消防安全工作小组职责分工:
(1)、疏散引导组:xxx等。
(2)、安全救护组:xxx、各科主任等。
(3)、通信联络组:xxx、火灾事发现场人员。
(4)、灭火行动组:xxx学等。
缪新中全权指挥,各科主任、护士长、全体员工齐心协力、全力配合。
五、责任追究:
在医院火灾事故发生、报告和处理过程中,有关部门和个人未按规定履行报告职责,瞒报、谎报、疏于管理或玩忽职守,医院要给予通报批评或相应的行政处分,情况严重的,要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发生在我院范围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指导和规范医院在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的处理工作,本预案适用于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身心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社会安全等事件引起的严重影响公众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分级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划分为特别重大(1级)、重大(2级)、较大(3级)和一般(4级)四级。
二、应急组织及职责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领导小组,结合本院实际情况,负责本辖区、本院内及上级部门交办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的组织、协调、管理工作。各小组根据各自职责完成相对应的工作。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机动队,由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对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具有快速应对能力和相对应的技术水平,在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要服从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和安排,迅速开展应急处理工作。
三、报告与信息发布
(一)凡门诊各科室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如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等,均要一边救治一边立即报告门诊部、公共卫生科。
(二)凡各病区、急诊科室发现上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要在积极救治的同时上报医务科、公共卫生科。
(三)院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接报后,急救人员及救护车要立即出动,积极抢救,同时要急报医务科、护理部、门诊部、公共卫生科;伤病员较多,需动用病区力量时,需报医务科批准并协调。
(四)上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务科、护理部、门诊部、公共卫生科接报后要立即调查核实,立即报告院级分管领导,按照规定及时报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四、有下类情形之一的,医务人员应在知道后第一时间内报告公共卫生科、医务科、门诊部、护理部。
(一)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的;
(二)发生或者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