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全面落实传染病防治措施,控制传染病的扩散,及时救治病例,降低发病率和死亡率,使疫情及早得到控制。
三、预防与应急组织
成立重大传染病暴发防控领导小组,结合本院实际情况,负责本院或所管辖区范围内重大传染病暴发防控的组织、协调、管理工作。各小组根据各自职责完成相对应的工作。
重大传染病暴发防控机动队由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对处理重大传染病暴发事件具有快速应对能力和相对应的技术水平,在发生重大传染病暴发事件时,要服从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和安排,迅速开展应急处理工作。
四、预案启动
重大传染病暴发流行发生后,院重大传染病暴发流行领导小组对重大传染病暴发流行进行综合评估,明确是否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五、预检分诊
严格按照《预检分诊管理办法》要求,做好门(急)诊就诊患者的预检分诊工作。预检分诊人员详细询问患者的流行病学史,发现可疑患者,立即转至感染性疾病科进行隔离治疗,及时组织专家会诊,同时做好疫情报告,并采集标本,送市疾控实验室进行检查。
六、做好疫情监测与报告工作。
(一)接诊科室发现有上述可疑病例,立即向医院公共卫生科报告,公共卫生科立即向医院各级领导及属地卫生行政部门、疾控部门报告,经过逐级会诊做出诊断者,立即进行疫情的网络直报。并做好各种资料的登记和保存工作。
(二)接触者的监测:一般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等均应作为医学观察对象进行隔离观察。
七、医疗救治工作程序及措施
(一)院内会诊管理
接诊医生发现上述可疑病例立即报告公共卫生科、医务科,医务科组织医院专家组相关成员进行会诊,排除者到其他科室就诊;仍不能排除者,报请上级会诊专家组进行会诊。
(二)隔离救治与转诊
将传染病人转至感染性疾病科隔离治疗,按照相应传染病的诊疗方案进行医疗救治。符合转诊条件的转至专科医院或定点医院进行治疗。
八、加强医院感染控制
根据卫生部医院感染控制有关规定,对传染病患者隔离治疗。严格控制院内感染,规范处理医疗废物。同时对患者污染或可能污染的区域进行消毒处理。
九、业务培训及健康宣教
(一)对全院医务人员进行传染病防治知识培训并进行考核,提高医务人员的传染病防治意识和诊疗水平。
(二)在门诊入口进行预检分诊并发放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材料,进行健康宣教,并对病人及陪护人员提出的相关问题进行咨询解答。
十、保障措施:
(一)应急队伍配置
配备传染病应急小分队。根据疫情随时启动应急小分队。
(二)物资保障
保证必须的传染病防控经费,储备必要的物资,包括应急预防性用药、抗病毒治疗用药、对症治疗药物及消毒药品、消杀药械、各类器械用品、防护服、口罩等防护物品的储备和供应。
(三)保障信息畅通和行动迅速,实行24小时值班制。包括:医务人员和行政值班人员。
十一、预防措施
(一)控制传染源:做好患者及疑似患者的隔离工作,对疫源地进行彻底消毒。
(二)切断传播途径,做好隔离消毒;对传染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切断传播途径,防止病源扩散。
(三)保护健康人群。
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对传染病暴发、流行区域内流动人口做好预防工作,落实有关防控措施,对传染病患者和疑似患者,应当采取就此隔离、就地观察、就地治疗的措施。
第一节总则
一、依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实施办法》以及辽宁省相关文件、条例等的精神制定本预案。
二、突发事件是指:
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即:突然发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2、突发灾害性事件及社会治安事件包括地震、洪水、重大交通事故、飞行事故、重大社会治安事件等。
三、突发事件应急组织领导机构
1、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