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通过学生资助卡发放给受助学生,原则上按学期发放。
各类奖、助学金不得发放现金,不得打入饭卡或校园卡,更不得以实物或服务形式抵顶或扣减。
同时,按照脱贫攻坚要求,及时足额发放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资金。
(五)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学校管理,做好基础工作
对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资质进行全面清查,并定期公布有资质中等职业学校名单。
同时,要利用全国中职学校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中职资助子系统、技工院校电子注册和统计信息管理系统做好学籍管理、电子注册和资助对象的认定工作,保证学生基本信息的完整和准确。
各普通高中学校要利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及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普通高中资助子系统,加强学籍管理,建立健全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信息库,并与中等职业学校受助学生名单比对,避免重复注册申请资助资金,确保学生资助信息真实、可靠。
(六)加大政策宣传力度
各学校要制订宣传方案,广泛利用各种媒介、采取多种形式,向全社会进行广泛宣传,使这项惠民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重要作用,加强舆论引导和监督,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要认真组织各学校对学生进行政策宣传,使广大学生及其家长及时知晓受助的权利。
要及时总结推广各地、各学校资助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推动资助政策全面贯彻和落实。
高校扶贫资助工作实施方案2
一、成立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明确工作职责:
1、成立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X,校长。
成员:XXX,副校长。
XXX,总务主任。
XXX,工会主席。
组长对学校资助工作负首责,协调资助各方面工作。
成员负责具体工作,职责包括:宣传学生资助政策和工作动态;掌握学校贫困生状况;争取和募集救助资金;按照上级下达的资助名额分配资助指标;受理学生申请、社会咨询以及来信来访;初步审定资助对象;管理和发放资助款物;对学生开展感恩教育;协助开展社会性捐赠;建立健全资助工作档案;其它相关工作。
2、成立工作专班。
专班由领导小组人员、各班班主任、相关村干部、家长代表,少先队大队长组成,人员在10人以上。
具体负责审定资助对象。
二、规范资助对象认定工作,保证资助公平公正认定资助对象必须坚持以下程序:
1、调查摸底。
通过教师家访等途径全面了解和收集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按类别、分层次进行汇总,形成贫困生信息库;对学生家庭状况进行跟踪监控,准确掌握学生家庭动态。
2、学生申请。
每学年开学一个月内(即9月底前),学校组织学生填写资助申请表,申请表须加盖村委会公章,学年中途若有调整也必须申请。
资助申请表学校存档。
3、评审。
学校组织专班根据资助条件和上级下达的资助名额,对申请资助的学生进行逐一审选,初步拟定资助对象,评审小组名单上墙公布,并存档备查。
4、公示。
对通过评审初步拟定的资助对象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
公示期内若有异议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和调整。
5、上报审批。
学校将公示无异议后的名单上报中心学校。
6、发放资助资金。
学校在收到专款后立即将资金落实到学生手中。
三、加强资助宣传和教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