⑶及时提供后续的抢险物资;
⑷迅速组织后勤必须供给的物品,并及时输送后勤物品到抢险人员手中。
(三)应急反应组织机构人员的构成
应急反应组织机构总指挥、应急副总指挥的领导下各职能部门、各处(站)、项目部的人员分别兼职构成。
1、应急总指挥由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担任;
2、应急副总指挥由公司的分管副总经理担任;
3、现场抢救组长由公司的各工程项目经理担任,项目部组成人员为成员;
4、危险源风险评估组组长由公司的管理者代表担任,公司内审组成员为成员;
5、技术处理组组长由公司的工程部和质安部主任担任,部门人员为成员;
6、善后工作组组长由公司工会、综合办、人劳部负责人担任,部门人员为成员;
7、后勤供应组组长由公司的财务部主任、材设部主任和设备租赁站经理担任,部门人员为成员;
8、事故调查组组长由公司分管安全的负责人担任,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9、事故调查先现场副指挥由项目部的项目经理或处(站)负责人担任;
10、现场伤员营救由施工队长担任组长,各作业班组分别抽调人员组成;
11、物资抢救组由施工员、材料员各作业班组抽调人员组成;
12、消防灭火组由施工现场或处(站)电工组成,各作业班组抽调人员组成;
13、后勤供应组、施工现场或处(站)的后勤人员、各作业班组抽调人员组成。
四、应急救援的培训与演练
(一)培训
应急预案和应急计划确立后,按计划组织公司、项目部及处(站)的全体人员进行有效的培训,从而具备完成其应急任务所需的知识和技能。
1、一级应急组织每年进行一次培训;
2、二级应急组织每一项目开工前或半年进行一次培训;
3、新加入的人员及时培训;
4、主要培训以下内容:
⑴灭火器的使用以及步骤的训练;
⑵施工安全防护、作业区内安全警示设置、个人的防护措施、施工用电常识、在建工程的交通安全、大型机械的安全使用;
⑶对危险源的突显特性辩识;
⑷事故报警;
⑸紧急情况下人员的安全疏散;
⑹现场抢救的基本知识。
(二)演练
应急预案和应急计划确立后,经过有效的培训,公司人员每年演练一次。项目部在项目开工后演练一次,根据工程工期长短不定期举行演练,施工作业人员变动较大时增加演练次数。每次演练结束,及时作出总结,对存有一定差距的在日后的工作中加以提高。
五、事故报告指定机构人员、联系电话
公司的质安部是事故报告的指定机构,联系人:徐效江,电话:15923669990。安全组接到报告后及时向总指挥报告,总指挥根据有关法规及时、如实地向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的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报告,特种设备发生事故的,还应当同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六、救援器材、设备、车辆等落实
公司每年从利润提取一定比例的费用,根据公司施工生产的性质、特点及应急救援工作的实际需要有针对、有选择地配备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对应急救援器材、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不得挪作他用。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后,公司的机械设备、运输车辆统一纳入应急救援工作之中。
七、应急救援预案的启动、终止和终止后工作恢复
当事故的评估预测达到起动应急救援预案条件时,由应急总指挥启动应急预案令。
对事故现场经过应急救援预案实施后,引起事故的危险源得到有效控制、消除;所有现场人员均得到清点;不存在其它影响应急救援预案终止的因素;应急救援行动已完全转化为社会公共救援;应急总指挥认为事故的发展状态必须终止的;应急总指挥下达应急终止令。
应急救援预案实施终止后,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场物证,经有关部门认可后可恢复施工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