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坚决消除火灾隐患。
各乡(镇)、派出所按照有关要求,部署开展消防监督抽查工作,强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措施,始终保持对火灾隐患整治的高压态势。
要认真吸取“长乐1.31”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教训,落实各项消防安全防范措施,重点检查KTV、夜总会、洗浴中心、游戏厅、网吧等公共娱乐场所,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学校、幼儿园、医院、敬老院、民工集体宿舍、文化馆等人员、物资集中场所,机关、科研单位和劳动密集型企业等要害部门,消防违法工程,高层、地下建筑,“三合一”场所、“城中村”、“九小”场所,各旅游景点及车站等候车室,举办各种庆祝活动、大型活动的场所,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场所,易燃建筑密集区。
对公共娱乐场所务必做到“六个必查、六个一律”(必查是否经过消防验收和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必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必查建筑消防设施是否正常运行,必查建筑内部装修装饰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必查消防安全组织制度是否健全和员工是否受到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必查是否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和演练。
对违法装修的,一律依法责令停止施工;对未经消防验收和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一律依法责令立即关闭;对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封堵,自动消防设施损坏,且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对地下营业性场所安全出口达不到消防安全要求,且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对采用聚氨酯类泡沫塑料以及其他燃烧后产生剧毒烟气的易燃材料装修装饰的,一律责令停业整改;对于使用过程中在室内燃放烟花爆竹的,一律责令停业整改)。
要对今年以来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对遗留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对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场所坚决依法取缔或责令停产停业。
对历史遗留的消防问题,要积极协调解决整治工作中遇到的难题,确保短期内解决历史遗留的消防问题。
(二)积极开展消防宣传,提高人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
各乡(镇)、派出所要紧密结合消防宣传“五进”活动,广泛开展冬季防火宣传教育培训。
一是要紧密结合冬防工作特点,广泛开展以学习掌握防灭火常识、疏散逃生技能为主的宣传教育,尤其要加强大风天和野外吸烟用火的安全防火宣传教育,规范安全用火用电行为。
二是各行业主管部门和乡镇公安派出所等基层组织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消防宣传,编印一批消防宣传资料,发放到基层单位和群众手中,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防火警惕性。
三是加大消防站向社会开放的力度,冬防期间,开展针对冬季防火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增加开放频率,延长开放时间,组织居民、中小学生、单位职工观摩学习、操作体验,使他们掌握更多的消防安全知识和技能,吸引广大群众更自觉地投入到冬季防火工作中来。
(三)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和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做好灭火救援各项准备工作。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南平市“”期间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发展实施意见》,强化措施,加大投入,努力构建以公安消防队为主体,政府专职消防队、企业事业单位专职消防队、群众义务消防队和志愿消防队、保安消防队等多种形式消防队伍为基础,全面覆盖城乡,有效控制各类火灾的消防力量体系。
落实城乡消防规划,完善各项公共消防设施,配齐配足特种消防器材装备,打牢灭火作战和抢险救援工作基础。
消防部门要强化执勤备战和队伍管理,充分做好灭火救援准备工作。
尤其要紧密结合冬季火灾特点,积极开展练兵竞赛,切实做到以比促练,以练促战。
组织官兵熟悉和掌握责任区的水源、道路以及重点单位消防设施情况。
对人员密集场所及其他易发生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单位,要制定具体、实用的救人和灭火预案,并适时组织开展实战演练。
切实提高扑救现代火灾、抢险救援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四、时间安排和工作步骤
冬季防火期从20xx年11月25日起至20xx年3月7日结束,具体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11月25日至30日)。
按照省、市政府冬季防火安全工作要求,成立冬防领导组织机构,召开本单位冬季防火安全的有关工作会议,认真分析消防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对冬季防火工作做出全面部署。
同时,广泛发动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冬季防火工作的重要性,在冬季防火期应注意的消防安全问题以及应采取的防范措施,形成整治火灾隐患的浓厚舆论氛围,扩大冬防工作的社会影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12月1日至20xx年2月28日)。
按照本方案确定的目标和任务,进一步细化目标,制定措施,明确责任,全力以赴抓好冬季防火安全各项工作落实。
(三)总结报告阶段(20xx年3月1日至7日)。
对冬季防火安全工作进行认真总结,逐级上报工作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认清形势,加强领导。
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冬季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真正把消防安全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切实抓好冬防工作。
县政府成立冬防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公安、安监、消防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机构,负责组织领导本单位的冬防工作。
要认真分析和研究冬防工作面临的形势、存在的问题,制定可操作性强的冬防工作方案,对冬防工作进行周密部署。
(二)落实责任,形成合力。
冬防期间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要在本辖区范围内认真开展隐患排查。
除白天开展大检查外,还应落实错时工作制;公安部门配合消防部门联合开展检查;公安派出所负责在授权范围内场所以及辖区“城中村”、“九小”场所的监督检查。
同时,各单位要将消防安全责任层层分解到人,认真抓好落实,真正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
要对本地消防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分类排队,逐一制定整改推进措施,明确解决时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