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春运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及应急处置程序
1、各级安全管理人员要坚持发车一线的现场管理,严格依法查处交通违法行为,消除不安全隐患,如遇雨、雾、冰、雪恶劣天气影响行车安全时,各单位要安排人员探明路况,经由安全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后,方准车辆投入运营。
驻市单位车辆如遇特殊天气停班时,应在早上6时以前各单位按方向分别安排管理人员探明路况,按照一客公司向东、二客公司向西、三客公司向南、五客公司向北的原则执行,并将探路情况向公司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汇报,由领导小组根据探明的道路具体情况进行协调处置。
当路面积雪影响运行时要逐车检查车辆防滑链的安装,未落实防滑措施的一律不准投入运行。
如遇大雾天气,能见度低于50米的,车辆要一律停运,确保行车安全。
2、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以后,要根据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的规定,由当事人按照“就地、就近”的原则报案,便于救援行动的及时有效开展。
当发生重大责任事故或重大经济损失事故时,车属单位应第一时间向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上报,由领导小组负责协调处理,安技部主任负责落实各项应急措施。
3、总调及各单位生产调度人员要及时根据线路旅客流量,提前调配、组织车辆加班,保证运力。
遇恶劣天气、交通堵塞造成旅客滞留或旅客流量激增时,要妥善安置旅客,保证服务质量,各客运站如遇严重旅客滞留情况,要立即向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上报,由领导小组负责协调处理,运务部主任负责落实各项应急措施,确保春运圆满顺利进行。
五、春运工作要求及值班信息联络
春运工作关系广大人民群众节日的平安出行,关系社会和谐安定。
各单位要落实责任,安排好值班,保持信息畅通,发生交通事故恶劣天气交通堵塞等突发事件时要及时向集团公司相关管理部门汇报,并落实防范措施。
六、应急救援工作的落实与责任
集团公司、基层单位、相关部门与责任人要认真按照本预案的要求,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保持及时高效的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应急处置工作的开展,未按预案要求组织有效应急行动,造成损失或损失扩大的,集团公司将对责任人给予严肃处理。
春运安全工作实施方案精选篇6
为提高滨江区春运办对春运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维护春运工作秩序,确保春运工作安全、畅通、有序进行,特制定本预案。
一、突发事件分类
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旅客滞留、引发群体骚乱、危害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
突发事件主要分为以下四类:
1、因雨雪冰冻天气引发的;
2、因道路交通安全引发的;
3、因春运车辆故障引发的;
4、其它与春运有关的突发事件。
上述各类突发事件可能是相互交叉和关联的,应当具体分析,统筹应对。
二、工作原则
加强预防,快速反应,以人为本,损益合理,分级负责,联动处置,资源整合,依法规范。
三、组织体系
本区春运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由区春运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区春运办责本预案的组织实施,具体执行春运应急处置工作。
(市春运办另有安排的除外)
区春运工作领导小组由孙剑甫任组长,成员由宣传部、建设部、社发局、城管局、安监局、公安分局、工商分局、交警大队、运管处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负责综合协调春运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落实市春运办应急领导机构决定的事项。
领导小组下设区春运办,由郑卫国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具体承担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办理和督促落实局应急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
四、工作机制
区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应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群体的事件,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开展风险分析,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发生突发事件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承担相应工作。
(一)先期处置
突发事件发生单位(如参加春运车辆企业)负有进行先期处置的第一责任,相关单位必须在第一时间进行即时应急处置。
局相关部门职能部门也应采取必要的措施,对突发群体的事件进行先期处置,要及时调配力量,做好预警处理,并上报现场动态信息。
(二)事件处置
1、滞留旅客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