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信息报送原则。
一是迅速。
学校应在第一时间(1小时内)向县教体局和卫生健康部门报告,不得延报。
二是准确。
信息内容要客观详实,不得主观臆断,不得漏报、瞒报、谎报。
三是直报。
发生Ⅰ级(特大)事件,除了向县教体局和卫生健康部门报告外,可直接报市教育行政部门。
事件情况发生变化后,及时续报。
(二)信息报告时限及程序。
责任报告人为学校指定的信息报送人员。
1.初次报告。
学校发生突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事件后,应在第一时间(1小时内),向县教体局和县卫生健康部门进行初次报告。
特别重大(Ⅰ级)突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事件,学校可以直接报告市教育行政部门。
2.进程报告。
Ⅰ级和Ⅱ级突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事件处置过程中,学校每天应将事件发展变化情况报告县教体局。
Ⅲ级突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事件处置过程中,学校应及时将事件发展变化情况报告县教体局。
3.结案报告。
事件结束后,学校应将事件处理结果报告县教体局。
(三)信息报告内容。
1.初次报告内容:事件发生时间、发生地点、患病人员症状、患病人数、事件经过、可能的原因等。
2.进程报告内容:患病人员治疗与病情变化情况、事件控制情况、造成事件的原因、已经或准备采取的整改措施。
3.结案报告内容:事件处理结果(包括事件性质与发生原因)、整改情况、责任追究情况等。
八、预防措施
(一)坚持校内所有人员每日体温“晨午两检制度”。
填写体温登记表。
学生或教职工一旦出现发烧、咳嗽、腹泻等症状,应及时就医,不得带病上学、上班。
(二)坚持“因病缺勤登记追踪制度”。
班主任填写因病缺勤登记追踪表。
追踪学生体温、病情变化情况,发现可疑病例及时报告。
(三)落实“消杀记录制度”。
加强校园各类场所(包括教室、宿舍、餐厅、办公区、音乐室、舞蹈室、阅览室、电脑室、实验室等)的消毒与通风,保持空气流通,保持室内外环境卫生整洁。
公共上课场所(如音乐室、舞蹈室、电脑室)要求一批学生进去消毒一次,并填写消杀记录表。
(四)掌握校内所有人员动态情况,严格落实去向追踪制度。
(五)疫情防控期间,不组织师生参加各类大型集体活动,不安排师生外出活动。
(六)加强师生健康知识教育,打喷嚏时要主动掩住口鼻,及时洗手,落实手部卫生,配备洗手液或肥皂,推行七步洗手法,佩戴口罩,加强体育锻炼等提高防病能力。
(七)开展心理疏导、心理咨询工作。
九、应急处置
(一)发热处理流程
在晨午两检中,对体温高于37℃,或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症状(如咳嗽、咽痛、胸闷、呼吸困难、乏力、恶心呕吐、腹泻、结膜炎、肌肉酸痛等)的患者,由班主任带至临时隔离点,并第一时间逐级上报,学生交由临时隔离点进行管理。
校医应佩戴N95口罩、无菌手套,穿上防护服,注意个人保护,把患者置于单间,避免交叉感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