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发生特大伤亡事故时,事故后10人以上,29人以下死亡,为ⅱ级响应。
(3)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时,即事故后3人以上,10人以下被困井下灾区,已经或即将导致3-9死亡,为ⅲ级响应。
(4)发生一般伤亡事故时,既事故后1人以上,3人以下被困灾区,已经或即将导致3人以死亡,为ⅳ级响应。
6.2矿井发生火灾事故后,矿井调度室为发出预警,通报的责任单位。
当调度室接到井下发生火灾事矿的汇报后,立即控制火势,必要时进行矿井反风,火势严重时,立即撤出灾区人员。
按矿井应急预案规定的顺序,通知矿长、总工程师等有关人员,有关人员立即向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汇报,召集矿山救护大队,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派救护队员进入灾区侦察灾情救人,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制定救灾方案,救护队进入救灾工作,直至灾情消除,恢复正常生产。
6.3处置措施
发生火灾事故后,煤矿企业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的进一步扩大,可以采取如下措施:
(1)井下发生火灾时有关人员的行动原则
①任何人发现井下火灾时,根据火灾的性质、范围,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灭火,并迅速报告调度室。
②井下发生火灾时,为保证有效的灭火,必须严守纪律,服从命令,切不可惊慌失措,擅自行动。
③矿调度接到火灾报告后,值班矿长通知矿山救护队抢险,并迅速通知受到火灾威胁人员撤离灾区。
④抢救人员,灭火及封闭火区工作时,要指定专人检查各种气体及煤尘和风流的变化并严密注意顶板变化防止因燃烧或顶板冒落伤人。
⑤设置一氧化碳火灾监测传感器,烟雾传感器,温度传感器,及时发现火灾。
(2)直接灭火方法
①用水灭火,要有充足的供水,应从火源的外围开始灭火,防止大量蒸气伤人。
②随检查火区附近的瓦斯浓度和一氧化碳浓度防止爆炸或一氧化碳中毒。
③电气设备着火后,应首先切断电源,再用水灭火。
④灭火人员应站在进风侧,不准站在回风侧,防止高温烟流或水蒸气伤人。
⑤用砂子或岩粉灭火,通常用于扑灭油料和带电电气设备火灾。
⑥用化学灭火器灭火,可适用人员可接近,火势较小的火源。
⑦挖除火源,在人员可达地点,火源范围不大,火区无瓦斯积聚,无煤尘积存的情况下,将煤炭挖出扑灭。
(3)隔绝灭火法
当井下火灾不能用直接灭火法扑灭火时,必须迅速将火区封闭,在通向火区的所有巷道中构筑防火墙,切断风流,切断
氧气供给,给过一定时间以后,氧气消耗殆尽,火灾不能维持自然熄火。
(4)综合灭火法
综合灭火法当火源范围大,利用直接灭火隔绝灭火法难以扑灭时,可先用防火墙将火区封闭,然后再采取其它手段,如向密闭内灌水注浆,注入惰性气体,调节风压等。
使火区内的火加速熄灭。
7.1应急物资保障
按照《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要求,建立健全进上、井下消防材料库,储备局部通风机,水泵、风筒、水管、灭火器材。
施工材料(如料石、红砖、水泥、黄沙)等,必要的救灾装备,物资等。
7.2应急装备保障
矿山救护和医疗救护装备配备专用警灯,警笛、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请求地方政府及时协调对事故进行交通管制。
开设应急救援特别通道,最大限度赢得抢险救灾时产。
同时,企业应建立有线、无线相结合的基础应急通信系统并提供相应的通信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