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明确患者账目情况,留意家属心态,警惕已经潜在的医疗纠纷。
3.立即完成首次病程记录、转入记录,8小时内完成住院病历,明确主管医师,做好监护,住院医师随时查看巡视患者,出现病情变化随时记录。
当日主治医、副主任医师及时查房,组织治疗抢救,并及时向上级医师或科主任汇报。
当日及时或晚交班时进行全科讨论,认真做好记录。
4.白班经治医师向夜班医师及备班医师书面和床边交班,并做好交班记录。
值班医师及备班医师应认真查看患者,掌握病情。
5.住院医师每日至少2次查房,每天至少1次病程记录。
主治医师每日查房,3天内有科主任或副主任以上医师查房,病历应及时反应病情变化,重要诊治过程,如上级查房,会诊等内容,并妥善安全保存病历。
6.必要时通知医务处或院领导,以便调配医疗设备,组织全院会诊、院外专家会诊。
对潜在医疗纠纷,严重欠费等情况,应及时向医事办汇报,并呈交书面材料。
7.确保各种医疗、急救设备状态良好,随时投入使用。
对需外借设备明确借用渠道、流程。
若需其它部门、科室间合作,必要时应请医务处协调,避免向患方暴露医院内部分歧。
8.及时追踪重要化验检查结果,并妥善保存。
9.若需手术则必须进行术前讨论(急诊、抢救性手术除外),由科主任主持,术者必须参加,填写术前讨论记录,病历中做详细记载。
严格把握手术适应证,14岁以下患者手术前应有儿科会诊。
手术记录在术后24小时内完成,术者需亲自书写或审阅手术记录并签字。
10.注意用药原则,药物禁忌、药物不良反应、应用贵重药、自费药应向患者或家属告知。
11.做好知情同意工作,向患者、家属或委托人交代病情,告知患方下列情况:
(1)诊断、拟行检查、预后、治疗过程中不可避免的治疗矛盾、重要的药物不良反应;
(2)诊治可能引起的医源性不良后果及可能采取的矫正措施;
(3)植入物;
(4)需使用的贵重药品和其它需患方承担的费用;
(5)手术、麻醉及其它侵袭性操作的实施情况;
(6)术中发现与术前诊断不符;
(7)切除术前未交代的脏器;
(8)搬动患者可能造成危险;
(9)有创操作需征得患者或家属同意后,签署相关知情同意书,以示确定;
(10)向患者及家属交代病情时,应注意内容始终连贯一致,如产生医疗纠纷,应及时报告科主任或医事办,以做好病情解释等各项工作;
(11)因病情需要转科时,应与转出科室取得联系,做好准备再行转科,并于当天完成转科记录。
12.强化制度保障
(1)切实落实首诊负责制:在接诊危重患者后首诊医师要迅速到达患者身边,询问病史、检查患者并做出初步诊断,开出抢救治疗医嘱,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误治疗时机。
需要紧急手术治疗的患者,术前手术医师要完成必要的病例资料的记录。
紧急情况确无时间的可以在术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医嘱和病历,但是记录应以患者实际开始接受治疗时间为准,而不是从手术后开始。
(2)强化医务人员的告知意识:做出初步诊断后,首诊医师要立即向患者、近亲属或其法定代理人告知病情、初步诊断和治疗方案,下一步需要进行的检查或治疗,并请其签字备查。
对需要外出进行的检查或治疗,要明确告知其并发症和危险程度,取得其同意和签字,必要时,派人陪同患者进行检查。
凡是应该告知末告知,告知不详细,应记录末记录或记录不及时、不详细,应陪同未陪同,应会诊未会诊或会诊不及时等,一旦发生纠纷后果,由主管域值班医师负主要责任,由科室主任负次要责任。
(3)强化医师的主导地位:经治医师在开出医嘱后有责任督促检查护士的执行情况,有权利要求护士按照分级护理的要求及时观察患者的病情变化,以便于医师掌握患者病情,及时向患者家属通报。
(4)强化科主任领导和医师分级负责制度:任何医师都必须服从科主任的安排,坚守工作岗位,擅离职守一律按劳动纪律处理。
凡下级医师应报告不报告,发生问题由下级医师负主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