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对于捏造、歪曲或夸大事实,恶意攻击、诽谤,煽动网民闹事或涉嫌网上违法犯罪活动类的,要依法澄清事实真相,并商请执纪执法部门依纪依法查处。
4.对推动改革、发展、稳定工作有重要积极意义类的,要积极采纳建议并按要求予以回复。
(四)动态跟综
专人负责对突发重大舆情及处置后的事态实行动态跟踪,适时釆取应对处置措施,坚决防止网络舆情危机发生。
(五)总结评估
在网络舆情被消除或趋于平稳后,要根据舆情的发生、传播和处置情况及时进行总结、梳理、反思,将应对处置工作书面报告上报教育局,并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应对网络媒体的能力。对玩忽职守、造成严重损失的,要报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责任人行政处分,违反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学校网络舆情应急处置预案6
为加强和改进突发公共事件舆情处置应急工作,建立健全舆论引导处置工作机制,及时准确发布信息,维护学校稳定,最大程度地避免、减少和消除突发公共事件对学校造成的负面影响,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关于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机制加强舆论引导工作的实施意见》、《连云港市突发公共事件舆情处置应急预案》等有关文件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处置与学校相关的重大自然灾害、人身伤害事故、校园安全事件及其它各种类型突发公共事件的新闻报道或论坛、博客、微博、微信及跟帖等网上紧急舆情信息。
三、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突发公共事件舆情处置应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分管宣传工作的校领导
副组长:涉事单位(部门)分管校领导
成员:校办公室、宣传部、学生处、保卫处、信息化处、事件涉及单位负责人。
主要职责为:
1.组织相关单位(部门)人员集中办公,统一新闻宣传口径,确定对外发布内容,安排新闻发布事宜。
2.邀请、接待采访公共事件的媒体记者。
3.收集媒体报道信息,分析事态发展趋势,形成舆情报告,及时向学校及省、市相关主管部门报告有关情况。
四、工作原则
1.明确职责,快速反应。学校突发公共事件舆情处置应急工作由学校统一领导,舆情处置应急领导小组是学校舆情应急处置工作的领导机构。公共事件发生后,舆情处置应急领导小组要及时了解舆情、明确情况,并及时发布准确信息,稳定师生情绪,把握新闻舆论的主导权。
2.统一口径,注重效果。舆情处置要准确把握国家有关规定,按照学校确定的统一口径,确保导向正确、及时准确、公开透明、程序规范。相关信息发布要快报事实、慎报原因、再报跟进,即把学校已经做过的、正在做的、将要做的措施和办法向公众表达清楚,彰显诚意,力争把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推动突发事件舆论的良性发展。
3.统筹协调,密切配合。公共事件发生时,同时启动现场处置和新闻宣传工作。新闻宣传工作和现场处置工作保持紧密联系。在发布信息时,注重报道学校积极采取的行动,及时通报事件处置的进展。
五、预警信息分级
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和可控性等因素,将突发事件分为重大、较大和一般三个级别。
1.重大突发事件(I级)
指对学校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造成重大危害和影响的,对学校工作或某一领域工作和稳定造成较大影响的,受境内外媒体和网站关注的负面舆情,需要省、市相关主管部门协调、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全校相关部门和力量进行紧急处置的突发事件。
具体执行标准是:
(1)境内外主要传统新闻媒体和新闻网站报道,并进行论坛讨论;
(2)境内知名商业网站报道,并有网民在网上留言;
(3)境内主要知名论坛进行讨论并形成热点;
(4)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出现大量传播和评论。
2.较大突发事件(II级)
指对学校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造成一定危害和影响的,对学校工作或某一方面工作和稳定造成影响的,或可能在小范围内引起公众不满情绪的,受境内少数媒体和各大网站关注的负面舆情,需要领导小组协调相关部门进行紧急处置的突发事件。
具体执行标准是:
(1)境内少数新闻网站报道;
(2)境内少数商业网站报道;
(3)境内主要知名论坛有相对讨论但未形成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