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具体实施方案,一把手要亲自安排部署,分管领导要亲自带队检查。乡政府相关工作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组织实施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大检查。要切实按照“谁检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原则,认真细致地抓好安全防范工作,坚决克服麻痹思想,确保检查不走形式,取得实效。
(二)深化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要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措施,超前防范,明确责任,精心组织,迅速行动,严格标准要求,逐项进行摸排检查,切实做到防患于未然,严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对排查出的一般安全隐患,要及时督促落实整改到位;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要做到整改责任、时限、措施、资金、应急预案“五落实”。同时,要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三)加强应急值守,严格事故责任追究。要切实加强“五一”节期间值班工作,明确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要建立“五一”节期间安全生产预测和预警机制,制定完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救预案。要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领导小组对各类突发事件必须及时准确上报,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要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应急预案8
为贯彻落实省、市、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扎实做好我镇安全生产工作,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经研究决定于“五一”期间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突出重点、全面检查、堵塞漏洞、防患未然、落实责任、强化管理。督促企业单位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事故防范能力,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推动全镇安全生产整体形势持续稳定。
二、检查重点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各村和各单位对今年的安全生产工作是否进行了专题研究、是否将任务分解落实到单位和相关责任人。
2、贯彻落实上级对危化品运输安全专项检查的要求,对本镇涉及危化品运输的企业单位开展专项检查。
3、落实道路及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检查,尤其是漫水桥中心临时渡口安全。
4、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建筑施工、学校等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情况,集中对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整改。
5、各企业的消防安全、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6、“五一”节假期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等。
三、检查安排
1、4月26日前,各企业单位在镇检查之前进行全面自查,并将自查自纠情况报镇安监站。
2、4月27-29日,由镇政府组织安监、公安、综治、交通等部门人员在全镇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
四、检查要求
1、要高度重视。各企业、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把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落到实处,自查要认真,排查要细致,整改要到位。
2、要突出重点。各企业、各单位要对重点岗位、重点区域进行重点检查,将隐患查出来,不得应付了事。
3、要加大整改。各企业单位对隐患整改要全部到位,能整改的及时整改,需要停产(业)整改的坚决停产(业)整改,决不能麻痹大意、掉以轻心。对整改不力的单位和人员将予以严肃处理。
4、要广泛宣传。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加大宣传和监督力度。
5、加强节日值班。“五一”期间,各村各单位要严格执行24小时领导带班和值班制度。
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应急预案9
为深入实施食品安全放心工程,扎实推进《20xx-20xx年食品安全行动计划》的实施,确保“五一”黄金周期间的食品安全,市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五一”黄金周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xx年4月20日至5月7日
二、整治目标和工作重点
在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的统一领导下,强化食品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环节的监管,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行为,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全市人民和中外游客的饮食安全。
本次整治行动的重点环节是餐饮业,旅游景区、农村市尝城乡结合部是重点区域,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粮、肉、蔬菜、水果、豆制品、方便食品、熟食(肉)制品、儿童食品、酒类及饮料是重点品种。
三、整治步骤
(一)、部署阶段(4月20日——22日)
1、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根据本地食品安全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和隐患,制定“五一”黄金周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具体方案,确定整治重点(要落实到具体品种、市场和景区),明确整治的步骤、目标和各职能部门的具体任务,并召开动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
(二)自查阶段(4月23日—25日)
各食品生产加工、流通、消费企业按照有关要求开展自查。
(三)检查阶段(4月26日—30日)
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统一组织,卫生、工商、质监、农业按照各自的监管环节,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拉网式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依法处理。
(四)巩固阶段(5月1日—7日)
对整治重点部位要严格监控,落实到具体的部门、人员,确保监管到位,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巩固整治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