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人员伤亡、影响较大的突发事件时,不受报送分级标准限制,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灾情或险情时,可直接向有关单位报告。
(四)分级启动应急响应
分级启动标准水旱风寒应急响应等级按相关职能部门预警信息及其发展趋势、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分为防汛应急响应、防旱应急响应、防风应急响应、防寒应急响应四种类型,其中防汛应急响应、防旱应急响应、防风应急响应分为特别重大(Ⅰ级应急响应)、重大(Ⅱ级应急响应)、较大(Ⅲ级应急响应)和一般(Ⅳ级应急响应)四个等级(应急响应分级启动标准见附件9、2)。
防寒应急响应分为特别重大(Ⅰ级应急响应)、重大(Ⅱ级应急响应)、较大(Ⅲ级应急响应)三个等级。
2、市三防指挥部应急响应启动
应急响应启动分为直接启动和会商启动两种模式,其中会商启动由市三防指挥部视情主持会商,组织气象、水文、海洋、水务、市政、国土、住建、交通等相关部门对灾害信息进行分析,研究是否根据本预案启动应急响应的模式。
启动Ⅰ级应急响应需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
(1)Ⅳ级应急响应启动
报请市三防指挥部副总指挥签批,由市三防指挥部宣布启动Ⅳ级应急响应。
Ⅳ级应急响应启动后,市三防指挥部领导在市三防指挥部实施指挥。
市三防指挥部发出防御工作通知,对各区、有关单位提出防御工作具体要求。
市三防办指导、督察事发地三防指挥部门制订并实施应急救援方案,落实防御措施,做好抢险救灾各项工作;协调各区和有关单位提供应急保障;做好灾情统计和新闻发布;市三防办应及时掌握并向有关单位报送相关信息。
(2)Ⅲ级应急响应启动报请市三防指挥部总指挥或副总指挥签批,由市三防指挥部宣布启动Ⅲ级应急响应。
Ⅲ级应急响应启动后,市三防指挥部领导在市三防指挥部实施指挥。
市三防指挥部发出防御工作通知,对各区、有关单位提出防御工作具体要求;必要时向各区派出工作督导组。
市三防办组织协调有关专家、应急队伍参与应急救援,协调各区和有关单位提供应急保障;指导、督察事发地三防指挥部门制订并实施应急救援方案,落实防御措施,做好抢险救灾工作;做好灾情统计和新闻发布;及时向省防总和市委、市政府报告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研究并处理其他重大事项。
(3)Ⅱ级应急响应启动报请市三防指挥部总指挥签批,由市三防指挥部宣布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并全面部署防御应急工作。
Ⅱ级应急响应启动后,市三防指挥部总指挥实施指挥,由市三防指挥部发出防御工作通知,对各区、各有关单位提出具体防御工作要求;视情向各区派出工作督导组。
市三防办组织协调有关专家和应急队伍参与应急救援;制订并组织实施应急救援方案;协调有关地区和单位提供应急保障以及调度各方应急资源等;指导、督察各区、有关单位落实防御措施,做好抢险救灾各项工作;做好灾情统计和新闻发布;及时向省防总和市委、市政府报告灾情和防御工作进展情况;协调驻珠军警部队投入抢险救灾;研究并处理其他重大事项。
(4)Ⅰ级应急响应启动报请市长或其授权委托的副市长签批,由市三防指挥部宣布启动Ⅰ级应急响应并全面部署防御应急工作;市人民政府发布紧急动员令,对各区、各有关单位提出具体防御工作要求。
Ⅰ级应急响应启动后,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实施指挥,并视情成立前线指挥部或派出工作督导组。
市三防办组织协调有关专家和应急队伍参与应急救援;制订并组织实施应急救援方案;协调各区、有关单位提供应
急保障以及调度各方应急资源等;指导、督察各区、有关单位落实防御措施,做好抢险救灾各项工作;做好灾情统计和新闻发布;及时向省防总和市委、市政府报告灾情和防御工作进展情况;协调驻珠军警部队投入抢险救灾;研究并处理其他重大事项。
3、各成员单位应急响应各区应根据本区实际情况制订和启动适合当地情况的应急响应级别。
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按照职能分工,指挥和协调本系统相关防御工作。
事发地按照属地管理的职责,启动由主要领导负责的应急指挥机制;事发地区三防指挥部主要负责人在三防指挥部指挥、协调本区的防御和抢险救灾工作。
(1)防汛应急响应①防汛Ⅳ级应急响应
1)市气象局:对数据共享系统进行实时数据更新,每6小时向市三防指挥部报告降雨情况,每12小时报送天气预报必要时对特定区域天气加密预报。
2)xx水文测报中心:每12小时向市三防指挥部报告洪水发生流域主要江河各控制站点的实时水位、流量等洪水要素,或视降雨洪水变化情况加密预报频次;并报送最新的水情分析和预报结果。
3)xx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按照市三防指挥部的要求,提供相关站点潮位资料、风暴潮和海浪预警预报,必要时加密预报。
4)市海洋农业和水务局:协助市三防指挥部进行防洪调度,提供防洪工程抢险技术指导;加强对全市各重要水库、江河联围、海堤等水利工程的监控、防护、调度。
5)市三防指挥部其他成员单位根据本单位职责与应急预案及参照《手册》落实相关工作措施。
②防汛Ⅲ级应急响应1)市气象局:对数据共享系统进行实时数据更新,每6小时向市三防指挥部报告降雨情况,每12小时报送天气预报,必要时对特定区域天气加密预报。
2)xx水文测报中心:每6小时向市三防指挥部报告洪水发生流域主要江河各控制站点的实时水位、流量等洪水要素,或视降雨洪水变化情况加密预报频次;每12小时报送最新的水情分析和预报结果。
3)xx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按照市三防指挥部的要求,提供相关站点潮位资料、风暴潮和海浪预警预报,必要时加密预报。
4)市海洋农业和水务局:协助市三防指挥部进行防洪调度,提供防洪工程抢险技术指导;加强对全市各重要水库、江河联围、海堤等水利工程的监控、防护、调度。
5)市市政和林业局:监督、检查城区防洪工程和排涝设施安全运行情况。
6)市三防指挥部其他成员单位根据本单位职责与应急预案及参照《手册》落实相关工作措施。
③防汛Ⅰ级、Ⅱ级应急响应
1)市气象局:对数据共享系统进行实时数据更新,每3小时向市三防指挥部报告降雨情况,每6小时报送天气预报,必要时对特定区域天气加密预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