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xx水文测报中心:每2小时向市三防指挥部报告洪水发生流域主要江河各控制站点的实时水位、流量等洪水要素,或视降雨洪水变化情况加密预报频次;每4小时报送最新的水情分析和预报结果。
3)xx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按照市三防指挥部的要求,提供相关站点潮位资料、风暴潮和海浪预警预报,必要时加密预报。
4)市委宣传部:组织协调新闻宣传单位及时播发、报道有关暴雨洪水警报、市三防指挥部的汛情通报和防洪抗洪部署,把握抢险救灾的宣传导向。
5)市海洋农业和水务局:协助市三防指挥部进行防洪调度,提供防洪工程抢险技术指导;加强对全市各重要水库、江河联围、海堤等水利工程的监控、防护、调度;视情启动督导、检查工作机制。
6)市市政和林业局:监督、检查城区防洪工程和排涝设施安全运行情况。
7)xx广播电视台:收到市三防指挥部发布的Ⅰ级应急响应或市政府紧急动员令后10分钟内向公众播发;收到市三防指挥部发布的Ⅱ级应急响应后30分钟内向公众播发。
8)市三防指挥部其他成员单位根据本单位职责与应急预案及参照《手册》落实相关工作措施。
(2)防风应急响应①防风Ⅳ级应急响应1)市气象局:对台风的发展趋势,包括其中心位置、强度、移动方向、速度等进行会商分析,将有关情况及时报告市三防指挥部。
2)xx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做好灾害性海浪的监测和预报、风暴潮预警,并及时报告市三防指挥部。
3)xx水文测报中心:做好主要河道和河口地区风暴潮的监测和预报,并及时报告市三防指挥部。
4)市海洋农业和水务局:指导、督察各区组织力量对水库、堤防、涵闸等水利工程进行巡查,对安全隐患采取应急措施,确保工程安全;检查在建水利工程设施、设备的安全防护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