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病历费用检查
1)严格将费用与医嘱核对,以医嘱计价为准,在出院前将不符的药物退还或补充。
2)严格核对各项检查单、化验单,以回报单作为收费的依据。
因此应及时追回报告果,并贴在病历上。
在出院前将未做的检查,及时取消其收费。
3)出院带药必须写在临时医嘱上,否则拒报。
11、不许出现作假情况。
用药、检查、治疗时必须杜绝出现弄虚作假者(包括写假病历号、假诊断、假化验单等。
不许隐瞒事实或阻挠院方和上级医保中心正常检查和管理工作。
发现作假者扣发所在科室元/次;曝光于社会,给医院造成不良影响者,根据情节严重情况扣发所在科室收入,严重者给予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