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医保费用结算管理制度3
一、住院医疗保险患者身份确认制度
1、医疗保险身份确认证明:患者本人的《基本医疗保险手册》。
2、患者住院期间,其《西安市基本医疗保险手册》交付到医疗保险办公室,出院后交还给患者。
遇到特殊情况需要外借时,需补足押金,否则一律不准外借。
二、医疗保险住院押金管理规定
1、手续齐全时,住院处可以按照医疗保险患者身份办理住院手续。
住院患者的身份输入要求按照医疗保险的身份输人。
已确认身份的医疗保险患者住院押金收取标准(元/人次):
2、住院期间根据病情及用费情况进行追收押金。
3、制定收缴押金数额的依据:
三、医疗保险住院患者缴费及结算管理制度
1、患者住院后,首诊负责的医护人员首先要察看计算机内该患者的身份,并再次明确该病人是否为医疗保险患者。
2、通知患者将《医疗保险手册》立即送到院医疗保险管理办公室,以确定其医疗保险身份。
3、经确认后的医疗保险患者,其押金金额可以出现负数,当住院押金不够时,仍可进行录入;但未经院医疗保险管理办公室最终确认医保身份的医疗保险患者,在用药、检查、治疗中也要严格按照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执行,但住院费用要全额缴足,押金按照100%收取,不能出现欠费现象。
4、科室有责任对确认身份的医疗保险患者的费用进行监控,对欠费及押金不足的患者进行追缴,当出现患者欠费情况后,应立即采取措施,通知病人交费,如不交费可采取控制欠费的措施。
凡因科室管理不当造成欠费,其欠费金额由责任科室及责任人承担与追收。
5出院结算时,必须按照医保办提供的该患者医疗保险身份进行医疗保险住院费用的分割结算。
未确认身份者,按照住院费用全额结算。
四、医疗保险自费协议管理规定
医疗保险患者住院后,因病情需要使用部分并负担自费的项目,则必须由责任医师与患者或其家属签署自费协议,签署内容要完整,不许非有效法人代签。
自费内容如下:
1、使用自费药品或使用不符合适应症药品及进行自费检查、治疗的项目。
2、使用《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中部分自费药品,个人要先负担10%的费用。
3、进行彩超及单价超过100元(含200元)的大型检查,个人负担20%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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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宣传制度
1、宣传内容主要是医保证策及由政策配套的实施措施等。
2、宣传形式包括以下几方面:每年进行2次全院性质医保试题解答活动;在住院部及门诊部显要位置设立医保宣传栏,定期更换内容;定期整理医保政策解答,向患者发放医保住院须知;请上级医保中心人员进行来院讲座、由医护人员向患者进行宣传及医保办开通咨询热线等。
二、医保培训制度
医保办负责全院性社会医疗保险政策法规学习培训工作,对政府有关部门发布实施的医保政策法规及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医保办应及时组织全院有关人员学习培训。
1、对医保窗口单位进行岗前培训及对医保医务人员进行在职培养培训。
岗前培训的内容主要是学习医保规章制度、基本医疗保险流程知识,医保收费操作技能,基本的医疗专业知识,以便较快地适应医保收费工作。
2、医保医务人员在职培训的主要内空容是从实际出发,更新医保专业知识,学习医保业务知识和相关政策。
3、医保工作人员培训要按计划分批分阶段,每季度一次按不同的医保业务知识和医保政策需要进行培训,要结合实际,注重实用性,逐步提高医疗保险工作质量。
4、本院其它人员也应根据本职工作的实际需要参加相应的医保知识培训。
(1)对新来的工作人员及进修医生均进行岗前培训、考试,合格上岗。
(2)每月一次对医保专管员进行培训。
(3)参加上级医保中心组织的各种培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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