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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运站春运应急预案精选4篇
大小:29.33KB 8页 发布时间: 2023-01-07 17:05:26 9.35k 9k

指挥部职责:全面领导春运道路旅客运输应急工作;下达启动应急预警预案的指令;深入现场,靠前指挥。

春运期间,指挥部成员手机要24小时开通,保持信息渠道畅通。

春运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局安法科(以下简称局春运应急办),查伟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朱军辉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办公室职责:负责指挥部日常工作;收集、汇总并向指挥部汇报春运动态及各种突发情况;督促各单位完善春运应急运输保障预案、落实各项保障措施;在指挥部领导下,执行各项应急处置指令;向社会宣传、公布有关情况。

四、应急处置

(一)信息监测与报告。

各客运站在春运客流高峰期间要随时向市局春运应急办报告旅客疏运和积压情况,市交通综合执法支队要安排好春运期间执法人员驻站值班工作,要全面掌握旅客运输动态。

严格执行《宿迁市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十条规定》,如遇突发情况要及时了解、处理,并向市局春运应急办报告。

(二)预警级别。

客运站因恶劣天气或路况等原因导致发班车辆发班延误时间和旅客积压,视情况将预警级别分为一般(IV级)、较重(III级)、严重(II级)和特别严重(I级)四级,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

1、蓝色预警(IV级):主要干线车辆发班延误时间超过日正常发班时间1个小时以上且车站积压乘客达到正常疏运量的10%至20%时。

2、黄色预警(III级):主要干线车辆发班延误时间超过日正常发班时间2个小时以上且车站积压乘客达到正常疏运量的20%至40%时。

3、橙色预警(II级):主要干线车辆发班延误时间超过日正常发班时间3个小时以上且车站积压乘客达到正常疏运量的40%至60%时。

4、红色预警(I级):主要干线车辆发班延误时间超过日正常发班时间4个小时以上且车站积压乘客超过60%以上时。

(三)应急响应。

在启动应急预案时,客运站严格执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制度,加强站内停车场和发班场地的监督管理,站内设立临时的上车点,采取隔离带等措施,明确划分车辆运行线路和人员通行线路,避免人车混杂,造成人为的安全事故。

1、IV级应急响应行动。

按照需求调用客运企业应急运力;通知辖区车站与对开车站缩短车辆待班时间;向市局春运应急办报告有关情况。

2、III级应急响应行动。

按照需求调用客运企业全部应急运力并按需求调用部分外地支援运力;通知所属车站与对开车站缩短车辆待班时间;对运行普通线路并符合技术标准的客车,发放加班标志牌,允许其通行高速公路或就近绕道可以通行的公路,以缩短运行时间;向市局春运应急办报告有关情况;应急办负责人到一线组织指挥。

3、II级应急响应行动。

区春运应急办立即向市局春运应急办报告有关情况,调用辖区全部应急运力,调用全部外地支援运力;通知所属车站与对开车站缩短车辆待班时间;对运行普通线路并符合技术标准的客车,发放加班标志牌,允许其通行高速公路或就近绕道可以通行的公路,以缩短运行时间;客运站停止售票,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应急办负责人到一线指挥。

4、I级应急响应行动。

区春运指挥部立即向市局春运指挥部报告有关情况,调用辖区全部应急运力,调用全部外地支援运力;通知所属车站与对开车站缩短车辆待班时间;对运行普通线路并符合技术标准的客车,发放加班标志牌,允许其通行高速公路或就近绕道可以通行的公路,以缩短运行时间;对严重积压线路,动员辖区所有客运企业运行该方向的应急运力、支援运力参加运行;客运站做好宣传、解释、安抚等工作;春运应急指挥部负责人到一线指挥。

五、应急运输安全保障措施要求

(一)运输服务中心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障恶劣天气下应急运力及时调度到位;要突出对超长途客车、旅游包车应急运力的监管力度。

(二)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要加强对公路、桥梁等公路设施的检查和维护,消除安全隐患,切实改善春运期间公路通行条件,确保春运恶劣天气车辆安全有序通行。

(三)运输服务中心要督促运输企业制定应急保障预案,明确分工职责、保障措施和具体运力安排;要加强车辆和人员监管,对投入春运的营运车辆认真开展自查活动。

(四)应急指挥部要做好运力统一调度工作,各客运站要解决好停车场地和驾驶员食宿等问题。

(五)各单位要建立相应的应急机构,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制订本单位应急预案,并随时保持与局春运应急办信息对接。

客运站春运应急预案精选3

根据《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认真做好20xx年春运有关工作的通知》和集团公司《关于认真做好20xx年春运工作的通知》,紧紧围绕创建“便捷春运、温馨春运、平安春运、诚信春运”的主题,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深入排查和治理存在的各种安全生产隐患,防止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春运”期间各项安全生产工作顺利进行,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的环境,确保让旅客走得了、走得好、走得安全、走得舒心,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xx年2月1日——20xx年3月12日

二、活动组织机构

客运总公司成立“春运”安全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

常务副组长:

副组长:

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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