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保障人民群众出行需要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最大限度地减少由于考虑欠周、估计不足、处置不当甚至人为因素等原因而造成交通运输中断及车辆、旅客滞留的情况。
(四)就近保障。
在应急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过程中,采取就近处置原则,由就近应急地管理机构迅速组织力量,实施应急救援保障,尽最大可能降低生命财产损失程度。
三、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成立大栗港镇春运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由镇春运工作领导小组的组长、副组长兼任。
派出所、交警中队、交管所、镇纪委、城乡管理执法办、各村(社区)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地点设镇城乡管理执法办。
各部门要相应成立春运应急管理机构并履行如下职责:
(一)负责春运应急预案启动,指挥、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工作。
(二)研究制定公路、水路保畅,处置道路运输、水上交通突发事件以及紧急运输保障措施。
(三)研究制定突发性群体事件处置对策和措施。
(四)接收上级应急指令,向上级应急指挥部门报送重大突发事件情况。
(五)协调、协助相关部门,应急处置因雨、雪、雾等恶劣天气或冰冻等自然灾害、交通事故等造成的交通阻断。
(六)应急处置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急需调用的大宗物资、旅客运输所需的车辆、船舶等。
四、预警预防和信息报告
各部门要遵循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充分开展隐患排查,监测并掌握可能导致春运突发事件的各种因素,及早采取预防和应对措施。
要加强部门沟通协作,积极做好公路交通气象预报以及公路路况出行信息发布工作,及时发布预报预警信息并提前进行部署;要组织对所有参运车辆、船舶进行安全技术检查和维护保养,加强对车辆、船舶的动态监管;要提早组织开展公路、桥梁等的巡查、维护,备好砂石、草包、工业盐等防冻防滑物料,合理安排公路养护施工作业计划,通车公路施工路段在春运开始要停止施工并做好保畅工作。
发生突发事件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报送信息,内容包括事件种类、发生时间、地点、范围、程度、隐患、采取的措施、请求帮助解决的事项等。
五、应急处置
(一)客车在三级(含三级)以下山区公路达不到夜间安全通行条件的处置
对山区三级公路以下、达不到夜间安全行驶条件的路段,客运经营者必须按照道路通行禁行时段的要求,合理安排运行时间,避开禁止通行时间或改换线路。
各责任部门在设置点上要有专人值班,配置通讯工具及有关设施。
(二)对大雾、冰雪等恶劣天气下道路、桥梁受阻的处置
1、各部门要加强恶劣天气条件下路面现场监管、预警。
出现大雾、冰雪等恶劣天气时,要派人提前检查路况,在镇人民政府的组织下积极配合交警,加强交通管制和车辆疏导,运输企业要安排安全专干和车队负责人跟车。
达不到安全通行条件的,严禁冒险通行,要做好旅客的思想稳控工作;道路、桥梁受阻,能实行分段接驳的分段接驳,不能接驳的,要制定绕行方案;尚能通行,但能见度不良、路况较差时,车辆必须开启警示标志,司乘人员必须小心驾驶,严加防范。
2、公路部门要备足工业盐、粗砂和草包等防冻、防滑物资。
桥梁和路面一旦冰冻,要迅速组织力量全力铲雪除冰,努力确保桥面、路面畅通;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成立应急分队,备足防冻、防滑物资,严加防范,及时抢通重大隐患地段。
运输单位要确保客运车辆装备好防滑链,配齐三角木、灭火器等附属设施。
3、出现道路塌方、桥梁毁损等情况,交通中断时,公路部门要组织力量全力抢修,尽快恢复通行。
在未修通之前,要采取两边接运旅客的办法,由承运单位负责组织接运。
4、在道路运输组织上,由交管所及各道路运输企业负责,灵活调度,做到长短途排班合理,充分提高车辆运用效率。
同时,交管所要协调各种运输方式,缓解旅客疏运压力。
(三)对冰冻、大风、大雾天气条件下水上交通及渡口渡运的处置
1、如遇冰冻、大风、大雾天气造成客运船舶停运或危及安全运行时,镇人民政府、海事机构要作出快速反应,加强现场指挥,实行交通管制,搞好航标养护管理等果断措施妥善处理。
要加强对辖区水域春运安全监督管理,确保水上春运安全。
2、各汽车渡口要备足草袋、工业盐等防冻防滑物资。
如遇大风、大雾,冰冻等在一定时间内不能渡运时,要坚决停渡,并维护好两岸码头秩序。
在风停雾散或达到渡运条件时,增开渡船,尽量减少车辆待渡时间。
3、因航道原因造成通航堵塞、中断通航时,海事部门要负责督促组织全力抢修,尽快恢复通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