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深入推进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
工作目标:通过开展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遏制电气火灾高发多发势头,有效降低电气火灾风险和事故。
工作方法:
(1)要针对电气火灾多发的实际,重点围绕社会单位、居民社区电气防火问题开展专项整治。
(2)要对老旧小区电气线路进行改造,并结合实际,推动政府将电气线路改造纳入城中村、棚户区、老旧小区和传统村落改造工作内容,整治乱拉乱接电气线路问题,更换老化损坏的电气线路,鼓励安装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3)检查单位、物业服务单位是否制定并落实安全用电管理制度,是否按规定聘请电工并持证上岗,是否定期组织对电器产品及其线路、管路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是否及时整改电气隐患问题。
(4)供电所、规划所、工商所、安监办、人社所、公安派出所等部门开展电气安全联合检查及电工持证上岗检查,查处违章违规行为,广泛普及电气火灾防范知识。
5、全力整治重大火灾隐患。
工作目标:通过全力整治,挂牌一批、消除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已确定或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在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期间,落实严防死守措施,不发生亡人和有影响的火灾事故,确保社会面火灾形势稳定。
10月18日前已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应在xx年3月31日前实现100%摘牌。
工作方法:
(1)对已确定或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要依法督促限期整改消除。
(2)要针对今冬明春火灾防控期间排查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按照规定要求组织挂牌督办,明确整改隐患的单位主体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督促落实整改方案、时限、资金和防范措施。
(3)对久拖不改的重大火灾隐患,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分批次组织地方主流媒体予以公布曝光,并将其列入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公布范畴,强力推动整改。
(4)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落实行业监管责任,督促行业内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进行整改。
(5)公安派出所要作为重大火灾隐患整治工作的“主推手”、“主力军”,加大力度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分析研判火灾形势,切实做到“三推动”:推动各村(居)委会落实消防安全领导责任、推动各行业部门落实消防安全监管责任、推动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6、建立社会消防信用体系。
7、做好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消防安保。
工作目标:紧盯十八届六中全会、全国“两会”等重大活动以及圣诞、元旦、春节、元宵等重要节日,加强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确保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期间不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大型群众性活动“不冒烟不起火”。
工作方法:
(1)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期间,要组织有关部门联合开展防火检查,并督促基层组织、社区和单位在烟花爆竹燃放区域以及重点区域实行“实名制”巡防看守。
(2)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大对列管单位的消防安全检查力度,加强消防安保措施,确保列管单位消防安全。
社会单位要严格落实消防检查、巡查制度,及时发现消除火灾隐患,确保自身消防安全。
(3)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期间,公安派出所要加强对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源头管控,严格活动审批要求,督促举办单位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对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坚决予以停办。
对冬防期间举办的大型活动,公安派出所要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切实检查举办单位消防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督促加大安全保卫力度,切实保障活动的消防安全。
(二)夯实消防安全基层基础
1、加快消防规划编制修订。
2、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
3、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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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
5、强化消防安全技防物防措施。
(三)加强消防宣传培训
工作目标:通过开展扎实有效的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全面夯实社会火灾防控水平。
民众消防安全知识的知晓率提升10%以上。
工作方法:
(1)开展社会化宣传。
派出所、教育、民政、农业、文化、卫计、安监等部门要以全面落实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七进”工作为抓手,部署开展“消防宣传进社区”、“消防宣传进学校”“社区消防宣传大使在行动”等专项活动,要针对季节火灾特点,继续深化消防安全“三提示”和员工“一懂三会”教育活动;充分发挥消防站和消防科普教育基地作用,积极组织单位员工和社会群众参观体验。
(2)抓好重要节点宣传。
各村(居)委会、各部门要针对圣诞、元旦、春节(除夕)、元宵节和全国“两会”期间,策划组织有针对性的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发挥消防宣传大使、网格员等宣传骨干作用,大力普及火灾预防及逃生自救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