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劳动模范:目前全县共有省部级以上劳模7人(全国劳模1人,省部级劳模6人),全部进行慰问。
3、退休工人:止20XX年底,全县共有企业退休工人370人,全部进行慰问。
二、慰问标准
1、特困职工(含农民工)每人慰问金300元,计260人×300=78000元;
2、省部级以上劳模每人500元慰问金,计7×500=3500元;
3、退休工人每人发价值80元全棉床单1块,计370×80=29600元。
以上三项共需慰问资金111100元。
三、慰问形式
劳动模范由四大班子领导进行慰问3人(魏文清、温连有、魏正刚),特困职工由四大班子领导进行慰问4户(高志瑞、傅明道、王会堂、赵晓梅),其余人员(包括退休工人)由县总工会进行慰问。
四、资金筹措
特困职工、劳动模范和企业退休工人,共需慰问资金111100元,请求县财政解决72100元(其中劳模和退休工人全部解决,特困职工与工会各按50%解决),县总工会自筹解决39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