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城关镇及派出单位对社区卡点的服务保障及疫情知识宣传情况。
三、督查考核方法
督查考核由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及城关镇共同实施,采取明察暗访、电话抽查等方式,全面了解社区卡点运行情况和工作人员的具体表现。
四、督查考核结果运用
1。卡点临时**或卡点负责人,要按照24小时值班要求,排好值班表,并对值班人员进行严格管理,建立请销假制度,并在卡点进行公示。
2。卡点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值班安排,发现第一次无正当理由不在岗的,由督查人员给予批评教育,并记录在案;第二次无正当理由不在岗的,给予全县通报批评;第三次无正当理由不在岗的,责成派出单位予以召回,并对临时***(卡点负责人)及派出单位领导进行诫勉谈话,本人取消年度评先晋级资格,年度考核直接评为基本称职(合格)及以下等次。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追责。
3。卡点值班人员要严格按照工作职责要求和城关镇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第1号公告,对出入人员及车辆进行详细检查并逐一登记,要对体温、出入证及出入次数、车牌号、出发地、目的地等信息重点进行记录。发现一次未做详细记录的,由督查人员给予批评教育;发现二次未作详细记录的',给予全县通报批评,并约谈临时***(卡点负责人);发现三次未做详细记录的,责成派出单位予以召回,并对临时***(卡点负责人)及派出单位领导进行诫勉谈话,本人取消年度评先晋级资格,年度考核直接评为基本称职(合格)及以下等次。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追责。
4。城关镇派出单位要做好卡点服务保障及疫情知识宣传工作,必须做到:有测温枪、有登记表、有宣传单、有党旗党徽、有消毒物品、有宣传展板、有横幅、有袖标、有帐篷、有桌椅、有取暖设施。发现没有配齐的,要对城关镇领导及派出单位领导进行提醒谈话。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追责。
5。社区卡点工作人员在防控中的表现,将作为推优入党、评先评优、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五、附则
对卡点非公职人员的管理,由主管部门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