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当天,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李伟刚和公安局治安大队民警李富春,就烟花销毁做了动员和进行了安全销毁注意事项的着重强调。本次销毁工作共出动20余人,销毁20xx年在我县没收的非法生产、经营以及不符合相关标准的烟花爆竹900余件。本次销毁工作分工明确:云南绿竹烟花集团玉溪昌茂花炮有限公司负责组织技术人员进行实地销毁工作;路居镇人民政府负责销毁的场地工作以及周边治安秩序维持,组织当地消防站做好防火事宜;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监督执行。
在接下来的`工作中,县应急局会继续坚持依法执法、严格执法、加强多职责职权部门协作执法,做好相关安全生产监督、查处工作,确实提升我县人民群众的安全满意度。并为即将到来的“两节”烟花爆竹销售旺季提供有效保障,确保全县人民群众能够购买燃放合格烟花爆竹,保证人身安全,欢度佳节。
烟花爆竹销毁报告范文11
为进一步震慑非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为,消除安全隐患,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4月22日,怀宝镇组织派出所、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应急消防队等部门联合开展集中销毁非法烟花爆竹行动,将今年以来依法查获、收缴的100余件,价值2万余元的非法烟花爆竹进行集中统一销毁。镇纪委、中寨村和中寨社区村干部代表、镇商会代表及部分群众代表参加行动全程监督。
根据《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对没收的非法烟花爆竹以及生产、经营企业弃置的废旧烟花爆竹,应当就地封存,并由公安部门组织销毁、处置”的规定,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和派出所多次对销毁地点进行实地勘查,并制定详细的销毁行动方案。当天,在有序完成搬运、堆放、警戒等工作后正式开始。随着熊熊火苗和炮竹声,现场所有烟花爆竹有序焚烧殆尽。销毁行动结束后,相关工作人员对现场进行妥善处理,确保现场安全无隐患,整个销毁行动顺利完成。
为强化对烟花爆竹的管理,今年以来,怀宝镇紧盯烟花爆竹非法售卖行为,强化管理,落实监管责任,严厉打击非法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违法犯罪活动,持续深入推进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对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制品,或者向未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规定,我镇依法查处非法运输、储存、经营、燃放烟花爆竹等案件4起,有效震慑了非法经营、储存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不断增强经营者、群众的安全意识和法制意识。
下一步,怀宝镇将继续组织相关职能部门,通过明察暗访、群众举报等方式,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形成“打非治违”的天罗地网,坚决打击非法储存和运输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烟花爆竹销毁报告范文12
为进一步消除烟花爆竹带来的安全隐患,保障辖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安全稳定,养马街道联合成都东部新区应急安全管理局、养马派出所、村(社区)在辖区开展烟花爆竹集中销毁工作。
为保障此次销毁工作安全有序推进,养马街道认真组织、细化措施、严格落实。一是提前安排专人深入销毁点进行现场踩点,确定运输路线和销毁点位;二是采取现场分批次点燃销毁方式进行销毁,降低安全隐患;三是销毁工作结束后,工作人员对现场进行妥善清理、处置,确保安全无隐患。
此次集中销毁,共计销毁烟花爆竹约100公斤,有效提高了社会公共安全意识,防范了因燃放烟花爆竹带来的安全事故。下一步,养马街道将持续做好宣传、巡查、监督工作,确保辖区社会发展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