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要按照创建目标整合资源,进行项目包装,积极向上申报项目争取扶持:二是要发挥市场的作用和活力,在保证村民和集体利益的同时,可通过引进大的招商引资项目,以项目为拉动和载体进行美丽乡村建设。
(二)进一步发挥村民的主体作用
一是在建设过程中继续宣传建设美丽乡村的政策措施,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引导群众移风易俗,形成健康的乡村文化与生活方式。
(三)建立长效管护机制,巩固建设成果
在美丽乡村建设中,要加大环卫产业经费投入,以保证农村环卫工作及配套设施建设的经费来源。
要加强宣传,向农村干部群众普及垃圾分类收集、综合利用知识。
(四)加强项目资金财务管理
细化财务管理基础工作,严格原始凭证审核。
项目资金应按财务管理的规定,设立专账,以确保项目资金的专款专用,加强监督管理,严格按照招标程序进行招标。
2023乡村建设项目绩效自评报告3
收到《关于进一步做好20xx年度民生工程绩效评价相关工作的通知》后,市美丽办高度重视美丽乡村建设绩效评价工作,下发《20xx年度美丽乡村民生工程绩效评价和群众满意度调查工作注意事项》,按照《宿州市美丽乡村建设绩效评价办法》(宿美办发〔20xx〕10号)和《20xx年度全省美丽乡村建设验收办法》(皖美办发〔20xx〕3号)的要求,积极组织开展自评工作。
在各县区自评的基础上,结合县区自报20xx年度美丽乡村建设进度情况,市美丽办组织人员分组进行现场考评。
现将我市美丽乡村建设绩效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总体情况
根据安徽省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印发20xx年度全省美丽乡村省级中心村建设名单的通知》(皖美办发〔20xx〕1号)文件精神,我市共有34个省级美丽乡村中心村建设任务:砀山县5个、萧县5个、埇桥区5个、灵璧县13个、泗县6个。
按照《省美丽乡村建设实施办法》要求,本年度目标任务为12月底前完成建设任务的.70%,目前已完成工程进度的89.1%。
二、绩效自评情况
省级中心村建设成效类指标(100分),自评99.1分。
按照“生态宜居村庄美、兴业富民生活美、文明和谐乡风美”的要求,宿州市20xx年度34个省级中心村多数已完成年度目标建设任务。
一是建设规划编制及执行。
各县区在规划过程中围绕省、市美丽乡村建设的指导思想和规划原则,聘请具有专业资质的规划团队进行规划,多次召开两委会议、村民代表大会、群众座谈会,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结合中心村的村庄特色、历史人文、地域特点和发展方向以及省规划要求,对中心村的选址、人口规模、预留发展空间进行了充分的调研讨论,调整完善规划成果,规划体现中心村特色和地域特点。
二是重点建设任务按序时完成。
公共服务中心、污水处理设施、道路硬化、村庄美化等建设工程多数已基本完工,亮化、绿化、特色打造等提升工程成效明显,村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不断完善。
通过“三清四拆”集中整治、生活垃圾清扫清运城乡一体化运行等途径,配齐镇村环卫保洁人员,完善长效管护机制,实现公共服务设施和卫生保洁的长效运行、管护。
三是产业基础不断增强。
通过整合项目,加大培育力度,20xx年度34个省级中心村集体经营性收入均超过15万元;通过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和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提升,土地适度流转、经济效益增加,农民人均纯收入明显提高。
四是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成效显著。
通过开展各类评选活动、志愿服务活动、文体活动、普法教育活动,丰富了农民精神文化生活,健康生活、文明生活的理念更深入人心。
五是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
随着村环境的优化、基础设施的完善、公共服务功能的完备,群众参与美丽乡村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对美丽乡村建设的认可度和满意度不断提升。
省级中心村加分项(2分),自评2分。
1.各村均能尊重群众意愿,突出农民主体,村庄建设与管理群众参与度高。
2.各村均能优先采用生态措施,充分利用当地资源,就地取材改善环境,农房与院落面貌较好,村庄与周围环境自然和谐,村庄美化绿化,村容村貌整洁,建成乡愁浓郁、生态宜居村庄。
3.村庄内将因地制宜建设了大小合适的文化体育休闲等公共服务场所。
长效管护情况评估(1分),自评1分。
20xx-20xx年度中心村长效管护机制健全,落实较好,村容村貌整洁,基础设施运行维护正常,群众满意度高。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加快推进20xx年度省级中心村工程建设进度。
严格按照建设要求,加大调研力度,进一步加快工程施工进度,争取年底工程类项目大头着地,20xx年上半年进行亮点打造和特色提升,全面完成建设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