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为大家整理了医保自查自纠报告及整改措施精选6篇,希望大家喜欢。
医保自查自纠报告及整改措施精选篇1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医保局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落实《福建省“十四五”全民医疗保障专项规划》要求,持续加大医保基金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医保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巩固保持基金监管高压态势,深度净化医保基金运行环境,守护好人民群众“看病钱”“救命钱”,根据《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20xx年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的通知》(闽医保稽查函〔20xx〕11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xx年省本级医疗保障基金监管自查自纠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目标
坚持全面覆盖与重点检查相结合、预防与查处相结合、行业自律与专项治理结合的原则,通过开展自查自纠专项整治工作,树立定点医疗机构自我规范意识,实现从“要我管”到“我要管”的思想转变,从源头上规范医保基金使用,提升人民群众的医疗保障获得感。
二、整治对象和范围
2021年5月1日以来纳入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所有医疗服务行为和医药费用,覆盖省本级所有定点医疗机构。
三、整治重点
聚焦医保基金监管重点领域,深化打击欺诈骗保基金工作的广度和深度。
一是既往查实问题回头看。
对国家、省内飞行检查、省内交叉检查和审计等其他部门查实的违规行为全面复查;二是聚焦基因检测结果造假行为,严肃查处通过篡改肿瘤患者基因检测结果来报销医保肿瘤靶向药的行为。
三是严查血液透析领域欺诈骗保行为。
严厉打击虚记透析次数、串换诊疗项目、过度检查、过度诊疗等“假透析”诈骗医保基金行为。
四是严肃整治医保卡违规兑付现金诈骗医保基金行为。
五是加强对“双通道”诊疗行为的监管。
六是举一反三,进一步排查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其它行为。
四、专项整治工作安排
本次专项行动为期4个月,从20xx年3月到20xx年6月。
各定点医疗机构要按照专项整治范围、对象和内容,组织开展自查自纠专项整治工作。
主要工作包括:
(一)宣传引导与行业自律相结合
20xx年4月,在省医保局统一部署下开展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通过对基金监管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深入解读和系统宣传,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支持、参与的基金监管舆论氛围。
定点医疗机构内部积极开展自律建设,引导医疗机构工作人员自觉遵守廉洁从业九项准则,依法依规合理使用医疗保障基金,遵守医保协议管理,依据规范行医,不过度诊疗。
(二)自查整改与结算审核相结合
各定点医疗机构要压实自我管理责任,对照《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和定点协议要求全面开展自查。
省医保中心也将整理发布审核规则及相应违规疑点明细。
各定点医疗机构要对标对表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自查自纠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发布的规则及相应违规疑点明细),主动、及时清退违法违规医保基金,确保自查自纠工作不走过场,并于6月10日前将自查报告及自查表报送至省医保中心。
(三)总结提升与建章立制相结合
省医保中心对此次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认真分析和整理,全面总结自查自纠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坚持以问题为导向,逐项抓好整改落实。
同时认真梳理问题,查找管理漏洞,通过健全完善规章制度,抓好人才队伍培养,探索监管力量整合,建立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自我管理责任。
各定点医疗机构应高度重视本次专项整治工作,认真开展自查,对发现问题提出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并严格执行因病施治的原则,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合规收费。
(二)堵塞漏洞,源头上规范医保基金使用。
各定点医疗机构在自查自纠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总结归纳,并结合本次下发的审核规则,积极开展信息系统改造,实现查实违规问题的清零。
省医保中心将在后续检查中,加强审核规则违规问题整改情况核查工作,如发现定点医疗机构仍存在类似问题,将予以严肃处理。
(三)遵章守纪,强化问责。
(四)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得泄露相关信息;坚持廉洁自律,始终保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流程开展专项治理工作,营造风清气正的基金监管环境。
医保自查自纠报告及整改措施精选篇2
在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我院严格遵守国家、省、市的有关医保法律、法规,仔细执行医保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