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供货方销售员的经营行为与其企业“证、照”核准的经营方式、经营范围是否相符。
索取供货方销售员供货单位公章原印章的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检查供货单位公章原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或者签名的授权书,授权书应当载明被授权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以及授权销售的品种、地域、期限;供货单位及供货品种相关资料。
质量保证协议书的签订应明确双方质量责任;供货单位应当提供符合规定的资料且对其真实性、有效性负责;供货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开具发票;药品包装、标签、说明书符合有关规定;药品运输的质量保证及责任;质量保证协议的有效期限。
质量管理员负责对以上工作进行验证审核,审核合格的材料与质量保证协议书一同入合格供货方档案。
2、药品的验收
为了确保采购药品的质量,防止假劣药品进入本店,我们制定了药品验收的管理规定。
药品到货时,验收人员应当按采购记录,对照供货单位的随货同行单(票)核实药品实物,做到票帐货相符。
企业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对到货药品逐批进行验收,
验收抽取的样品应具有代表性。
验收人员应当对抽样药品的外观、包装、标签、说明书以及相关的证明文件等逐一进行检查、核对。
验收员根据质量验收实际情况,将验收药品的质量情况记录下来同时做出验收结论,并保留验收记录。
对不合格药品进行拒收,并报质量管理员。
(六)、陈列与储存
本店对所经营的药品严格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做到四分开的原则,即药品与非药品,内服与外用药分开存放,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柜摆放,易串味的药品与一般药品分开存放,并根据药品的特性进行存放,拆零药品集中存放于拆零专柜,保留原包装标签和说明书。
陈列的药品质量和包装都符合规定,对陈列的药品每月进行质量检查并做好记录,发现有问题的药品立即撤离货架柜台,并填写相关记录。
陈列药品的场所、货架柜台保持清洁卫生。
有防火、防潮、防虫、防鼠、避光设施、设备。
为保证药品储存质量,药品养护员对陈列的药品每月进行定期检查,对易变质、近效期、易潮解的药品每周进行了质量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有效的处理措施。
同时做好养护检查记录,定期汇总、分析和上报药品养护质量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