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是以蔬菜、禽蛋、肉类、乳制品、腌腊制品、散装食品、食用油、水产品、酒类等为重点品种,强化证照监管和食品索证索票溯源管理,提高食品监测频次,按时查处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缺斤少两、以次充好等违法经营行为,保障上市食品质量安全;八是畅通“12315”投诉举报渠道,在交通要道制作和悬挂12315消费指示牌,按时受理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主动化解消费争议,并加大对诉转案的查处力度,切实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全力营造公正和谐的消费环境。
去年五月至今共出动执法人员约1450人次,检查集贸市场384个次,超市、副食店7321户次,生产企业144户次,餐饮效劳单位5200户次,烤酒及压面、蛋糕制作等小作坊86户次,药品经营单位487户次,化装品经营店257户次,价格监督检查270户次,废品收购点13户次;检查特种装备运用单位82家次,电梯213台次,锅炉25台次,压力容器119台次,起重机95台次;政府选购验收128次,完成工业产品质量监管抽查70批次;查处各类案件63件,罚没款113.88万元。
抽查工作全部如期完成,未发觉违规违法问题,抽查结果全部已录入系统,并向社会公开。
(二)强化环境整治,营造良好市场秩序。
深挖线索摸排,集中力量整治乱象。
集中力量开展食品药品、保健品安全专项整治,开展旅行市场专项整治、打击假冒伪劣、打击侵害学问产权(商标侵权)专项行动、消费商品抽检(食品安全领域抽检)行动、非法集资(金融领域失信)等专项整治工作,深挖扫黑除恶线索。
开展了“扫黑除恶、整治乱象、全面出击”百日行动,强化各类市场的常态监管,优化营商环境,整顿市场秩序中的乱象。
一是检查集贸市场143个次,催促市场开办者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强化市场管理、排查消防隐患、切实强化环境卫生管理,配套完善垃圾收运设备,保持市场内及周边环境干净有序、清洁卫生。
要求场内经营户不得占道经营,做好环境卫生,守法经营、诚信经营。
二是整治非法占道、乱设摊点摊位、流淌商贩等非法占道经营行为296个次;整治各类蔬菜、水果摊点78个,严禁在主城区范围内主次干道、街面及大路两侧设置蔬菜、水果摊点,清理蔬菜、水果运输车辆任意非法占道经营66户;整治各类非法店外经营行为,查处各类占道摆放物品、设置牌匾、装修乱堆垃圾杂物等行为347户次;整治橱窗乱贴乱挂、乱写乱画现象28户;整治非法占道促销等户外商业宣扬(询问)活动;清理整顿占道堆放物品、摆放物具、乱搭乱建XXX余起等影响市容环境和交通的行为,营造干净有序的市容环境,还广阔市民一个洁净、干净、安全的社会环境。
(三)敢于亮剑,严查关系网和“爱护伞”
有针对性开展警示教育,引导广阔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全面排查隐藏在干部队伍内部的违法案件关系网,深挖隐藏在干部队伍中的“爱护伞”。
仔细摸排市场监管人员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或包庇纵容黑恶犯罪、有案不查、立案不查、查案不力,为违法犯罪提供便利条件,帮忙躲避惩办等行为的线索,对插手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案件的关系网,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或充当“爱护伞”的,坚决依法查办。
对查处关系网、“爱护伞”重视不够,压案不办的,要催促整改;对问题严峻、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严格问责;对包庇纵容以及干预和阻挠案件调查的,要依法严惩。
(四)强化纵横联动,形成监管合力。
坚固树立“一盘棋”思想,不断完善落实互相协作机制,主动强化与政法机关的协调协作,强化部门之间的联动协作,强化部门之间信息互通、问题互商、力量互借、优势互补,有力推动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连接。
对易滋生的重点区域、行业、领域进行重点监管、重点监控,彻底消退滋生土壤。
一是主动联合相关部门对旅行市场开展联合检查和整治。
二是协作公安、旅行等相关部门依法查处“黑网站”。
三是主动强化部门间执法联动,完善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推动网络案件线索和信息互通共享,强化违法问题网上发觉、源头追溯、依法查处,线上线下管理相结合,切实落实上下游相关企业责任,共同维护好网络市场交易秩序,营造良好的网络市场环境。
三、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准备
一是扫黑除恶宣扬面不广,群众参与度不高。
二是整治力度不够,市场秩序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是集贸市场、商业闹市区还存在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等乱象行为。
四是旅行景区周边存在仿冒假冒、打粉增量、短斤少两、虚假宣扬等不正值竞争行为。
针对上述问题和缺乏,将连续强化市场监管职能职责,加大对易滋生的重点区域、行业、领域的日常监管和线索排查。
连续以农贸市场、商业闹市区、景区等为重点,整治商贸集市中存在的市场乱象和突出问题,联合相关部门依法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做到问题有线索、检查有痕迹、乱象有整治,进一步标准市场秩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严守食品药品安全、产品质量安全、特种装备运用安全“三条底线”,联合相关部门严肃打击假冒伪劣、仿冒混淆、以次充好、打粉增量、虚假宣扬等不正值竞争行为,维护市场的和谐稳定。
根据贵局《关于对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服务收费情况进行现场检查的通知》的相关要求,我行认真开展了自查工作。
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对各项收费项目进行梳理。
根据中国银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改委联合下发的《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免除部分服务收费的通知》的要求,我行积极响应,结合我行现有的各项中间业务收费项目进行认真梳理,对照《通知》要求免除的11类34项服务收费项目逐项清理,我行涉及到收费的只有第七类已签约开立的工资账户、退休金账户、低保账户、医保账户、失业保险账户、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年费和账户管理费(含小额账户管理费)。
二、进行系统改造保障业务平稳运行。
20xx年xx月xx日,技术部门针对取消工资帐户年费和小额帐户管理费进行了系统改造。
程序已于20xx年7月1日更新到生产系统,从系统中硬控制正式开始免收已签约开立的工资账户、退休金账户、低保账户、医保账户、失业保险账户、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年费和账户管理费(含小额账户管理费)费用。
三、下发相关文件。
已经将相关通知、文件下发到各支行、网点。
四、自查情况及发现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