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工具、容器具标识不明显。
各学校普遍存在冷藏柜、刀具、刀墩、生熟食物器皿标识不清的问题。
部分学校洗菜、洗肉、洗手、清洗、冲洗、消毒水池无标签或标签破损,存在混用现象。
8.个别食堂卫生不整洁。
板桥、鸭暖中心小学食堂、临泽三中第一食堂无有效的防蝇设施,蚊蝇密度超标。
各农村中心小学就餐场所空气流通不畅。
保洁柜内有食品残渣或污渍,从业人员工作服较脏,未佩戴工作帽和口罩,留长指甲从事加工操作等行为依然存在。
临泽一中各食堂操作间各类加工容器具摆放混乱,地面有积水、污渍,保洁柜、消毒柜、操作台和面机等各类设施设备的内、外部有污渍,操作台、灶台、和面机下面卫生死角较多,烹调间、粗加工间墙皮脱落。
9.安全责任意识不强,食堂监管不力。
本次食品安全检查中发现的诸多问题,实质上反映了相关学校领导、管理及经营人员和托管机构负责人对食堂管理及食品安全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对保障学生食品安全的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还比较淡薄,对一些问题可能造成的后果还没有清醒的认识,食品安全管理职责落实不到位、管理的制度措施不完善、不规范、不精细、不得力。
部分学校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不健全,学生异常情况监测、信息汇报、分析研判和应急决策体系不完善,存在对突发事件信息“首报、续报、终报”的信息报送程序不清楚,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1.切实加强领导,靠实工作责任。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关系广大师生身心健康,关系社会和谐与稳定。
秋冬季节气候多变,引发食物中毒的几率仍然较高,各寄宿制学校(幼儿园)校(园)长要切实履行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加大对学生餐厅、食堂操作间和食堂从业人员的管理。
要配备责任心强、业务能力强的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修订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每个岗位、每个环节从业人员的工作职责。
督促从业人员及时进行健康检查,做到持证上岗,坚决禁止无证从业人员上岗,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档案。
要加强对食品安全的监管、监测,落实餐后定时检视制度,完善学生疾病监测及信息及时反馈研判机制,迅速健全并严格落实应急管理制度,遇有突发事件立即按程序分别向县教科局办公室、普教办、所属安全责任区挂靠干部、营养办上报相关信息。
积极开展应急事件处置培训和演练,提高食物中毒及其它食源性疾病的防控能力。
严格执行学校食品安全事件责任追究制,对发生重大食物中毒事故、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学校,依法追究学校负责人、主管人员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全面排查隐患,落实整改措施。
近期,各校园要认真对照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规范,县食药监局现场检查下发的《监督意见书》、《责令改正通知书》和本次通报出的问题,全面开展自查整顿工作,整改情况于10月20日前报县教科局、县食药监局。
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将加大跟踪检查力度,依法依规从严处理。
各学校、幼儿园和校外托管机构要定期开展食堂食品安全隐患排查,严格执行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查验登记制度,及时索取供货方有效资质、食品检验合格证明、食品流通随附单等有效票据。
食品原料要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储藏间不得存放其它非食品和个人生活物品。
严禁学校食堂违规使用散装食用油脂、加工冷荤凉菜、加工四季豆,严禁采购、储存和使用亚硝酸盐。
要坚持食品留样制度,确定专人负责食品留样工作,每餐供应的各种食品应当分别在冰箱内留样48小时,每种食品留样为100克以上,并做好留样记录。
食品添加剂使用必须达到“五专要求”,使用专用称量器具定量使用。
规范粘贴各类工具、容器具标识标签,做到分类使用,防止交叉污染。
各学校食堂要及时配备有效的灭蝇装置,要对备餐间进行密闭并安装空气消毒设施。
要按规定对学生餐饮具、保洁柜进行定期清洗消毒。
滨河小学、幼儿园学生食堂要尽快完善食品安全工作机制,使校园食堂规范、安全运行。
3.加强管理培训,严格规范操作。
要进一步加大学校食堂管理力度。
落实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切实提高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从严规范从业人员操作行为,养成良好的操作习惯。
督促食堂工作人员做到四勤,即: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勤换工作衣帽。
学生餐厅和食堂操作间要坚持每天清扫,确保干净整洁,不留死角。
要认真检查各类设施设备,定期清除污渍,保持正常运转。
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应严格分开存放,保洁柜应当定期清洗,保持洁净,不得放置其他杂物和私人物品。
2023年学校食品安全自查报告及整改措施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