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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卫生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汇报精选7篇
大小:37.52KB 8页 发布时间: 2023-03-02 12:42:06 13.05k 11.92k

个别医疗机构在户外以及新闻媒体未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或超出审核内容擅自发布医疗广告,开展不实宣传,以优惠、免费检查为由,诱骗患者。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加强部门之间的协作,统一协调,明确职责,相互配合,充分发挥各自职能齐抓共管,联合执法,做好信息沟通与交流,加强地区间沟通,形成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的合力。

2.严肃法纪,狠抓大要案查处。

要认真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做到有案必查,有查必果,切实做到案件查处到位、责任追究到位、整改措施到位,信息公布到位,接受全社会的监督。

3.依法行政,严格医疗机构设置和审批。

要按照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标准,依法严格审批。

4.加大宣传力度。

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信息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卫生知识,增强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医疗机构及其人员的守法意识。

5.加强综合执法,探索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要进一步加强监督队伍能力建设,加强人员培训,提高监督人员素质,提高监管能力和工作水平,建设一支廉洁自律、执法公正的监督队伍。

医疗卫生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汇报篇3

为认真落实《区卫生局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区公安局重庆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区分局关于印发区进一步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永卫生〔20xx〕343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整顿医疗秩序,着力解决我区非法行医突出问题,结合我院实际情况,通过专项行动,对无证行医及医疗机构违法行医给予了有力打击,净化了医疗服务市场,保证了人民群众的就医安全和根本利益。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领导,制定方案。

安排部署打击非法行医工作后,镇政府领导和我院高度重视,成立了打非领导组,职责明确。

根据上级要求,将11项违法行为确定为打击对象,即:

(1)检查是否有将科室出租、承包给非本医疗机构人员或者其他机构从事诊疗活动的行为;

(2)检查是否有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行为;

(3)检查是否有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

(4)检查是否有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

(5)检查是否未经许可擅自发布医疗广告,是否存在虚假宣传。

(6)以场镇等流动人口聚集地为重点,严厉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游医、假医;

(7)大力查处未取得相应资质擅自开展诊疗活动;

(8)以零售药店为重点,查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打针输水及聘用医师或非医师坐堂行医的行为;

(9)查处以养生保健为名非法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

(10)严厉打击地方单位和人员假冒军队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

(11)查处违法违规发布医疗广告行为。

对于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人员要依法追究责任,对于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的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宣传动员,布置工作。

强调打击非法行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动员部署打击非法行医工作。

一是进一步增强信心,加强对群众的宣传,争取群众支持,确保打非成果;要求对辖区内的非法行医点进行摸底排查,并及时上报;

二是要求各内部自查自纠;

三是要求悬挂打击非法行医宣传横幅。

四是随时将主要领导汇报,抓紧行动进行跟踪回访,按时将回访情况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存在的问题

1、部分从事医疗服务执业人员,法律意识的淡漠,重效益,轻服务,需要进一步提高医德医风教育和法律法规培训。

2、非法行医的隐蔽性强,流动性大,增加执法难度。

3、跟踪回访过程中也发现有的非法诊所随然经过前期打击治理,在停业一段时间后又有所抬头,容易出现死灰复燃的现象。

4、有的将药品存放他处,有患者时才取出给患者治疗,使回访人员很难发现或发现后拒不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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