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还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职责,明确了打击无证非法行医工作重点;落实打击无证非法行医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了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行动顺利开展,取得了实效。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动员全社会共同监督
1、为进一步规范各医疗卫生单位的执业行为,提高依法执业意识,我所举办了全县各医疗卫生单位负责人法律法规学习培训班,同时要求我县各医疗机构加强自查自纠,全面清理违法执业行为。
2、借助新闻媒体舆论导向和监督作用,深入开展宣传活动。
为了保证打击无证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成效,我所加大了宣传力度,利用卫生宣传日等活动发放卫生法律法规和医学科普知识等宣传资料共计1000多册,同时及时撰写了工作信息。
三、突出重点,加大执法力度
针对专项行动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我所在本单位内也成立了打非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在分管卫生副县长和县卫生局局长的带领下,我所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执法力度,把打击非法行医活动放在首位,加强对我县农村集贸市场和城乡结合部及农村等重点区域黑诊所的打击力度,继续严肃查处医疗机构非法行医行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就医安全。
同时重视群众举报投诉,畅通举报渠道(举报投诉电话:0997—5126525),做好投诉举报受理和调查处理工作,确保调查处理率达到100%,加大对重点案件的查处力度,切实做到案件查处到位。
四、1—5月工作开展情况
1、认真开展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工作,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
我所共出动车辆11台次,监督人员24人次、共监督检查医疗机构26家,重点检查了县直各医疗卫生单位、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及民营医疗机构执业行为、传染病防治工作、医疗废物安全处置和医疗安全情况等各方面的情况。
做到日常监督和专项整治相结合,通过公布投诉举报电话等方式,加强执法力度。
今年1—5月接受举报投诉2起,调查处理并予以取缔2起投诉案件。
同时加强了对医疗机构执业范围、医务人员资质及医疗废物管理与处置等专项执法监督检查,规范了医疗机构执业行为。
对10家医疗机构存在的不同问题分别下发了监督意见书,并要求立即整改;
2、全面落实诊所、门诊部违法执业行为公示和计分制度。
我所严格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诊所、门诊部管理办法(暂行)》,结合我县诊所、门诊部的基本情况,按要求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制订了工作实施方案,落实了目标任务。
同时加强了对诊所和门诊部的监督检查工作,通过监督检查现取得有效《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校验的诊所、门诊部10家,民营医院2家,按照上级要求,我所对其执业行为进行了监督管理,并在公示牌内公示监督信息,及时下发计分通知书,并按时限向卫生局上报计分通知书。
3、严厉打击非法行医,维护医疗市场秩序。
根据地区有关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和我县政府打非实施方案,我所严厉开展了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和医疗保健专项检查:共出动监督执法人员23人次,车辆14台次,查处取缔无证行医10户次,收缴药品20箱、立案查处7起、罚款金额16000元、结案6起。
4、在全县范围内展开了整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以下简称“两非”)专项行动。
按照我县卫生局《关于印发自治区卫生系统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要求,我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专题会议,做好了动员部署,并成立了由所长为组长的专项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专项监督检查方案,明确工作重点。
本次打击“两非”专项行动主要从两方面入手。
一是严厉打击非法行医,防止地下接生等非法人工终止妊娠和非法鉴定胎儿性别行为。
至目前为止,卫生监督所共出动42人次,车辆8台次,共取缔了非法行医黑诊所7户,没收药械约20箱、立案查处6起。
在取缔的非法行医黑诊所中未发现有B超机,未发现涉嫌进行人工终止妊娠行为。
二是加强对持证的民营医院、较大规模的个体诊所执业行为检查,一共检查了10家医疗机构、其中公立医院2家、妇幼保健站1家、民营医院2家、诊所、门诊部5家,重点检查了医疗机构及人员是否取得有效的资质、门诊日志记录是否详细、是否有超范围执业、终止妊娠手术室是否符合要求、超声诊断室是否挂有明显的“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标志等内容。
五、存在的问题
1、部分医疗机构和个体诊所均存在个别医护人员资质不全,没有变更注册上岗。
2、部分个体诊所有超科目开展诊疗活动。
3、部分医疗机构医疗废弃物处理不规范,未将垃圾按照类别分别置于专用包装物和容器内。
4、部分个体诊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已过期,但仍然在开展诊疗活动。
5、两家医疗机构超声诊断室无“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明显标志。
6、三家医疗机构做B超人员资质不全或者没有资质。
七、采取的措施
1、对59家医疗机构存在的问题下发了监督意见书,并要求立即整改、情节严重的立案查处。
2、对非法行医黑诊所进行了查封取缔,没收了药品,同时立案查处。
3、对个体诊所因医护人员资质不全,给予了停业整顿,限期整改。
4、我所还对非法行医场所张贴了“告群众知书”。
5、同时通过媒体进行了曝光,发布和报道我所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