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需增加供水设施。
④热源及供热要求。
⑤其它设施,如油、气、汽需用量、供应量及需要增加设施的情况。
(3)主要原材料、燃料动力费用估算。
将主要原材料、零配件和外购燃料动力分别计算费用,其它材料可合并估算。
§4.1.3需要作生产试验的原料
生产特定产品的某些原料因尚无生产实践经验;或使用指定的原料而尚无成熟的生产和工艺;或使用缘由的生产方法生产新产品还缺乏必要的生产数据等各种原因,需要对原料进行生产(中小型)试验,以确定技术参数和消耗指标,测定产品质量,取得主要设备选型的各项数据。
在可行性研究中需说明:
(1)需要试验的原料名称、试验目的和要求。
(2)试验或试生产方法(试验室、中型或小型生产试验)。
§4.2建设地区的选择
选择建厂地区,除须符合行业布局、国土开发整治规划外,还应考虑资源、区域地质、交通运输和环境保护等四要素。
其原则是:
自然条件适合与项目的特定生产需要和排放要求;合理地靠近原料和市场;具有良好的投资环境和公共政策;运输条件优越;有可供利用的社会基础设施和协作条件;土地使用有优惠条件,可不占或少占良田,地质条件符合要求。
在作方案比选时,应着重论证所选地区在行业政策上的正确性、技术上的可行性和经济上的合理性。
§4.2.1自然条件
(1)拟建厂地区的地理位置、地形、地貌基本情况和区域地质、地震、防洪等历史数据。
(2)水源和水文地质条件调查分析。
包括地面水或地下水量和水质的分析、在枯水期的可能供应量及水质变化、地区今后水源开发和可利用水量增长情况。
(3)气象条件。
收集分析地区气温、湿度、降水量、日照、风等资料,对需要增设防风沙、抗高温、改善光照等设施的地区,需进行费用估算。
§4.2.2基础设施
叙述拟建地区与项目直接有关的公用事业及基础设施的情况和可供利用的条件,从不同地区、不同条件中选取最有利的地区。
(1)供电、电源情况;近远期可能的供电量及电压;费用及计费方式;供电部门的要求。
(2)供水、水源情况;近远期可能的供水量及水质;费用及计算方式;供水部门的要求。
(3)运输。
地区内各种运输线路的分布;站库码头的位置和地形;运输费用;运输能力及其发展规划等。
(4)排水。
排水条件;容污水能力;当地环保部门对污水排放的要求等。
(5)电讯、供热、供气等公用设施及可利用的种类、容量、技术特征等。
(6)施工条件包括建筑材料及制品的供应条件;施工劳动力来源;施工运输条件;施工用动力(水、电)来源等。
(7)市政建设及生活设施。
包括当地的卫生、邮电、文化教育。
§4.2.3社会经济条件
社会经济条件主要指地区的工农业生产水平及近远期发展规划、与本项目有关的现有企业、技术工人来源等在项目建成后所需社会协作的条件。
§4.2.4其它应考虑的因素
项目选择建厂地区还应考虑其它特殊的要求。
在选择下列地区建厂时应特别慎重,要取得有关部门和群众的认可。
(1)风景区、名胜古迹、自然保护区。
(2)水土保持禁垦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