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要加强协调配合,对整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反馈信息到整改办公室。
7、要高度重视这次停产整顿整改工作,要站在为矿负责、为职工负责、为本人负责的高度责任感,加强本次整改工作的力度,确保各项整改工作得以很好的落实。
8、安全矿长要对本次整改工作加强跟踪落实,整改一条,注销一条,直到所有整改工作结束。
9、各挡车装置必须保持常闭状态,只有在车辆通过时才能打开。
10、必须有矿管理人员在现场跟班作业,严禁脱岗。
11、各整改项目整改结束后及时报告矿安监部,并由安监部长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对整改不合格达不到标准的必须进行限期重新整改,再达不到要求的对分管领导和相关单位责任人进行经济处罚。
12、整改工作结束后,由矿安监部组织进行初验收,认为合格后,及时向上级申请进行验收。
13、未述部分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操作规程》及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煤场安全隐患与防范措施篇2
为认真吸取水城矿业集团马场煤矿“3.13”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教训,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煤矿安全生产方针,确保文化煤矿“一通三防”工作落实到位,防治水工作更好地开展、顶板管理、机电运输等相关工作正常开展,经矿委会研究决定,成立文化煤矿隐患排查治理管理机构,明确相关工作职责,望矿属相关单位认真遵照执行。
一、成立隐患整改领导小组:
1、组长:
2、副组长:
3、成员:
二、领导小组职责:
1、组长职责:负责全矿整改、验收的全面监督管理工作,包括资金、材料、人员到位。
2、副组长:配合组长工作,负责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整改整改期间控制入井人数不得超过规定,监督检查在规定的时间内有效快速完成。
3、成员:主要是加强现场管理及巡查,并负责每一项工程在整改期间确保安全及工程质量达到整改要求,并在施工现场督查落实工作的到位情况。
三、存在问题及隐患。
(一)安全生产管理:
1、特种作业人员配备不足,监控员3人,无瓦斯抽放工和探放水工。
2、未严格执行矿领导入井带班制度规定,2月21日煤矿复工以来矿长王伟入井带班1次,工程师未带班。
3、矿井未做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鉴定,按突出矿井进行管理,未落实区域防突措施。
(二)监测监控:
1、安全监测监控系统针对井下水仓、泵房、变电所等地点设置的瓦斯报警值(0.79)、断点值(0.8)均布符合要求。
2、副斜井挡车栏和防跑车装置不完善。
(三)防突及瓦斯治理
1、1185运输石门掘进工作面、1270回风石门掘进工作面瓦斯抽放管路未安设到工作面迎头。
2、1219回风石门掘进工作面已揭穿M9煤层,该石门从1219车场处施工本煤层瓦斯抽放钻孔,未控制石门揭煤整个断面及范围正迎头未采取先抽后掘。
3、井下各个掘进工作面无局部防突预测预报牌板,且考察临界值指标和钻屑量不符合要求。
4、矿井高负压瓦斯抽放管路在巷道低洼处未安设放水器。
5、矿井各掘进工作面编制石门揭煤消突评价报告无针对性,无相关瓦斯治理参数。
6、矿井未配备测定瓦斯相关参数的仪器仪表。
(四)防治水管理。
1、矿井主排水系统未安装完善。
2、1185运输石门掘进工作面未严格执行“逢掘必探”的规定,现场检查无探放水钻孔。
(四)通风管理。
1、未严格执行测风制度,部分测风牌板填写风量与实际相差较大。
2、1270回风石门掘进工作面导风筒未使用弯管连接装置,转死弯。
四、所需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