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上述指标和分析的主要结论进行总结,并对报告期房地产市场形势做出基本判断和总体评价。
其中,应特别注意把握如下环节。
(1)各市场之间的相互作用和协调关系。
例如增量房市场与存量房市场之间,住宅市场与非住宅市场之间,买卖市场与租赁市场之间。
(2)各类统计指标之间的联动关系。
例如供给量、需求量等物量指标与价格指标之间的关系,供应结构,成交结构与需求结构之间的关系。
(3)先行指标与同步指标之间的关系。
例如对土地购置、开发投资、新开工和施工面积等指标的分析,要联系空置量、累计可销售量指标,考虑对当前市场形势的影响。
(二)近期采取的主要政策措施
主要是在报告期内,结合本地区实际采用的主要调控措施,以及对市场的影响效果,取得的成效和经验等。
(三)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1.报告期房地产市场存在的突出矛盾,或者出现异常变化的指标(例如供求总量大幅增减、供求关系明显失衡、价格水平大幅波动、市场结构剧烈变化等),以及引发这些矛盾或异常变化的原因。
2.报告期房地产市场中出现的趋势变化,或者市场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及出现这些新情况、新问题的原因。
3.报告期当地房地产市场中引起广泛关注的热点性、敏感性问题(如新闻舆论大量报道等),应作专题分析。
4.其他可能影响市场健康发展的因素等。
(四)市场形势预测
采用定性判断与定量测算相结合的方式,对未来一段时间(半年至一年)房地产市场的发展趋势做出预测:
1.依据对当前市场形势的分析,并考虑影响房地产市场走势的有利和不利因素,把握供求总量、供求结构、价格水平的变化趋势,对市场的基本走势做出判断。
2.根据各统计指标时间序列数据反映的规律性,结合各市场先行指标和住房状况调查、指标需求调查等专项调研结果,对新增供应量、需求量、价格等核心指标进行定量测算。
(五)下一步的政策建议及主要措施
主要是结合现状分析和预测结果,提出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的政策建议,以及当地拟采取的主要措施。
三、附加说明
简报中的商品房批准预售、累计可售、实际登记销售面积、平均销售价格,不同套型、价位商品住房供求结构,以及二手房买卖、购买对象分类等数据指标仍按照《建设部关于建立房地产市场月报数据和监测报告上报制度的通知》(建住房函[2005]165号),《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行房地产市场月报数据和监测报告网络上报制度的通知》(建办住房函[2005]365号)要求上报。
附表1—7。
附表1:
商品房供需基本情况表
1月~月单位:万平方米、元/平方米
分类批准预(销)售面积月末累计可售面积实际登记销售面积平均销售价格
与上年同期比(%)当月与上月环比增长(%)与上年同期比(%)当月与上月环比增长(%)与上年同期比(%)当月与上月环比增长(%)预售现售与上年同期比(%)当月与上月环比增长(%)
同期
比(%)环比(%)同期比(%)环比(%)
商品房
商品住房
附表2:
二手房买卖基本情况表
1月~月单位:万平方米、元/平方米单位:亿元、万平方米、元/平方米、套
分类成交面积成交金额成交套数平均销售价格
与上年同期比(%)当月与上月环比增长(%)与上年同期比(%)当月与上月环比增长(%)与上年同期比(%)当月与上月环比增长(%)与上年同期比(%)当月与上月环比增长(%)
二手房
二手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