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衣物及私人物品不带入食品处理区。
在食品处理区内生活不得有抽烟、饮食及其它有碍食品卫生的行为。
3、制度及标识
①建立健全各项卫生管理、从业人员岗位责任制度,并统一设计、制作,张贴在相对应的各功能用房内。
②各功能用房与标识相一致,标识醒目,采用统一的材料制作。
③设置食品卫生知识宣传栏,每月更新一次宣传内容,宣传资料小样齐全。
4、原料采购与贮存管理
①不得采购《食品卫生法》第九条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②大宗食品原料定点采购,采购时索取食品及其原料供货单位的卫生许可资质证明及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购货凭证,台账齐全。
入库前应进行验收,出入库时应登记,作好记录。
④食品库房清洁、通风良好,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不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灭鼠剂、杀虫剂、洗涤剂、消毒剂等)及个人生活用品。
⑤食品类、分架存放,距离墙壁、地面均在10cm以上,使用时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及时清除过期变质食品。
⑥食品冷藏、冷冻贮藏应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严格分开,不得将食品堆积、挤压存放。
用于贮藏食品的冷藏、冷冻柜(库)应定期除霜,保持霜薄气足。
5、加工过程管理
①按照卫生许可审查时功能用房的定位进行食品加工操作,不得随意变更,不交叉使用。
②加工后的原料、半成品、成品应根据性质分类存放在相应的食品架上,已盛装食品的容器不得直接置于地上,避免污染。
砧板立式存放。
③生熟食品的加工工具及容器分开使用,并有明显区分标识。
④食物烧熟煮透,中心温度不低于70℃,烹调后至食用前存放时间不超过2小时。
④隔餐隔夜的熟食品食用前充分加热,剩余饭菜及时处理,不得经烹调加工后再次供应。
⑤备餐间配备专用的留样冷藏冰箱,标志明显,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00克,每餐留样时间不少于48小时。
6、餐用具清洗消毒管理
①餐用具严格执行一刮、二洗、三冲、四消毒、五保洁制度。
②热力消毒按除渣、洗涤、清洗、消毒的程序进行,保持100度10分钟以上。
③化学方法消毒后必须用洁净水清洗,消除残留的药物。
按除渣、洗涤、消毒、清洗的程序进行,使用浓度应含有效氯250mg/L以上,餐用具全部浸泡入液体中,浸泡5分钟以上。
④消毒后的餐用具应贮存在专用保洁柜内备用,保洁柜有明显标识。
餐具保洁柜应定期清洗,保持洁净,不得存放其它物品。
7、档案资料管理
按规范化要求建立食品卫生管理资料,建立建全二本账。
①学校食品卫生管理台账。
1)学校基本情况一览表,内容包括:学校名称、学校地址、学校类别、邮政编码、在校人数、法人代表、分管负责人、食品卫生管理职能机构名称、职能机构负责人、卫生管理员、联系电话、食堂数量、食堂性质、食堂负责人、食堂卫生许可证号、就餐人数、从业人员数、商店数量、商店性质、商店负责人、卫生许可证号、从业人员数等。
2)上级及相关部门的文件、会议材料、通报等。
3)相关管理部门各类检测报告,现场监督笔录、卫生监督意见书等。
4)学校相关文件通知、卫生管理组织及相关制度,每学年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计划。
5)食品从业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内容包括:从业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居民身份证号码、学历、家庭住址、联系电话、工种、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证明的号码与发证日期等。
6)从业人员学习培训资料(每学期至少一次)。
7)食品卫生知识宣传小样(每月至少一次)。
8)餐用具清洗消毒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