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伪聋的鉴别不是很困难,但要确定伪聋者的实际听阈则较困难。
其一般有以下特点:
221职业暴露史与听损程度不符;如噪声暴露强度并不高,职业接触时间亦不长,听损程度已达重度。
222纯音听力与语言听力不符;即语言测听听力明显好于纯音测试听力。
223反复测听时听阈可相差10分贝以上。
根据以上特点,我们对伪聋者的诊断必须认真细致地进行检查,客观、科学、慎重地作出结论。
对怀疑有夸大性听力损失的检测和疑似噪声聋的检查者可以通过脑干听觉诱发电位测听及耳声发射辨别,但决不可直接将其反应阈值当作听阈值进行评定[4]。
需结合上述检查,对检查结果进行综合分析判断,得出听力评估值。
23耳聋定性准确性的审核
231传导性聋,骨导听阈正常,气导阈值提高,低频阈值提高>高频,低频听力损失>高频。
232感音神经性聋,气导与骨导阈值一致提高,高频阈值提高>低频,而高频听力损失>低频,气、骨导间距在10dB以下。
233混合性聋,气导与骨导听阈均提高,但气导的提高比骨导阈值提高更甚,有一定的气导间距,多在10dB以上,高频阈值提高>低频,即高频听力损失>低频。
正常人气导与骨导曲线重合,骨、气导之间间距可反映耳聋的性质。
但气导及骨导阈值允许有10dB的误差,故气、骨导之间距
24非器质性聋在临床和职业性健康检查工作中,经常遇到纯音测试结果与实际听力损失不一致的情况。
其中有些受试者有意识夸大听力损失程度。
这类情况常用“非器质性听力损失”,对此类受检者的听力检查和判定一定要慎重。
在通过上述审核后,要根据不同的情况,确定听力损失值中有无传导性听损因素,且最终的职业性听力损失值的判定,应以纯音骨导测试值为准[3]。
对噪声作业人员的听力检测具体操作时要把握以下原则[7]:
241怀疑中耳疾患时可通过声导抗检查进行排除。
242纯音听阈测试语言频率听力损失大于等于高频听力损失,应考虑非职业性噪声聋。
243纯音听阈曲线为水平样或近似直线时,应怀疑其听力结果的真实性。
244语言频率听力损失超过中度以上,应进行客观测听检查,排除伪聋和夸大性听力损失。
245纯音听力测试不配合的患者,或对纯音听力检查结果的真实性有怀疑时,应进行客观听力检查,如听觉脑干诱发电位测试、40Hz听觉诱发电位测试、声阻抗声反射阈测试、耳声发射测试等检查,以排除伪聋和夸大性听力损失。
246一般情况下职业性噪声暴露所致听力损失,两耳听损平均基本对称,尤其语言频段平均听损两耳相差不会超过10分贝[3]。
但在诊断中有时会遇到两耳听损程度不同,甚至差异很大的现象。
听力损失的特点:除纯音听力检查双耳听损明显不对称外,气、骨导听阈基本一致。
此类情况多由突发性聋、急性非职业性声损伤所致。
做好以上的审核与鉴别诊断后就可签发个人听力诊断报告,并根据个体诊断报告对用人单位体检结果进行汇总和分析,以个人体检结果和用人单位职业健康体检报告形式一式二份发放,查出有职业禁忌症或疑似职业病的,必须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安监部门报告,并下发调离通知或疑似职业病告知书告知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本人,发放有记录。
3结果的处理及后续服务
噪声作业人员听力检查结果质量控制最后一项关键工作就是群体数据的处理分析及后续服务,主要通过对个体体检诊断结果汇总全面、综合分析后,去发现和跟踪观察职业病及职业健康损害的发生、发展规律及分布情况。
识别新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和高危人群,进行目标干预,这是噪声作业人员职业健康检查的最终目的,也是现代职业健康体检质量控制与传统的质量控制不同的地方。
我单位通常以以下两种形式进行后续的服务。
31管理方面的服务
311要求用人单位按《职业病防治法》要求,进一步完善了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强化了自身的职业卫生监管职能,促进了各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落实。
加强职业危害源头的治理,开展对超标噪声区域值班操作室、休息室的治理,加强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设备检查维护与考核,确保其有效运行,降低岗位危害。
312要求用人单位加强个人防护,通过加强检查与严格考核,促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的配发和正确配戴及职工配戴的自觉性。
完善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告知卡的悬挂。
加强职业卫生知识、噪声防护知识的培训,提高职工的防护意识。
加强和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监测,督促落实防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