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园在食品卫生工作方面做到了:
一、学习食品卫生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强化食品卫生安全意识,让每个教职工都意识到食品卫生安全的重要性,做到防患于未然。
二、在日常教育教学工作中给幼儿灌输食品卫生常识,培,养幼儿良好的卫生习惯。
三、建立健全有关食品卫生方面的规章制度,从食品加工到幼儿用餐等方面都做到了有章可循。
四、证件齐全有效,幼儿食堂有《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有《健康证》。
五、食品采购严把进入关,能定点采购的`食品全部定点采购,不能定点采购的食品在购买时都进行严格细致的检查,并问明出处。
不购变质食物和野生菌、四季豆等有中毒可能性的食物给幼儿食用。
六、食品储存和餐具消毒工具、食品加工工具齐全,餐具做到餐餐消毒,教室和厨房地面每天定时进行优氯净清洗消毒,食品加工工具即用即洗。
七、厨房卫生每日定时打扫和随时保持干净双重目标同时进行。
八、生熟食品分类存放,隔餐剩食不给幼儿食用,未加十熟的食物不给幼儿食用。
九、灭四害工作随时发现随时进行。
办园三年来,我园在卫生部门和教育管理部门的领导和督导下,严格循规加工幼儿食物和指导幼儿正确食用食物,严把餐、饮具和食物加工场地与幼儿用餐场地的消毒关,没有出现幼儿食物中毒和园内传染病流行的事件过,这是我园应保持的。
限于场所限制,我园目前还没有专用的食品库房,一些食品加工工具还需不断添置,这些问题我园正在不断改进中,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相信我园今后在食品安全卫生工作方面会越来越做得好。
幼儿园安全事件舆情报告5
为切实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根据《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xx年秋季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精神,我园认真贯彻执行,并对幼儿园的食品安全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是一项直接关系到我园师生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我园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
我们切实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明确校园长是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配备一名食品安全管理员,加强学校食堂管理,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各项管理制度,每月我们组织从事食品工作的工作人员学习,贯彻落实《XXXXXXXXXXXXXXXXX》、《厦门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含托幼机构)等文件,不断加强从业人员的培训。
二、层层落实、严格管理
我园在园长的亲自挂帅下,采取定期或不定期在全园范围内开展“食品安全”检查活动,督促检查幼儿园食品安全工作的落实和进展情况。
明确专人负责专项整治日常工作,确保食品安全工作落实到各部门,明确到责任人。
在自检自查过程中做到严格、认真、细致、不留死角。
1.加强人员管理。
一是做好从业人员健康管理。
每学期开学前,我们组织厨房相关员工进行健康体检,确保接触直接入口的人员持有效的健康证上岗,并严格落实员工晨检制度,;二是加强内部员工培训,特别是对新聘员工的培训,强化各岗位各环节的培训,落实岗位责任,规范加工操作,强化内部管控。
制订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计划并加以实施,建立相关培训档案,
2.幼儿园的食品全部由厦商集团配送,并与之签订合同。
我们及时地对配送单位的食品安全条件、供餐能力、运输车辆以及食品安全管理机构、人员配备和职责履行情况等进行实地考察,确保食品安全;每天对订购的食品逐批进行查验,索取有关凭证,建立台账,做好记录;并配备上锁的留样冰箱,对订购的食品进行留样并记录留样食品名称、留样时间、餐次、留样人员等信息。
3.每周开展一次对冰箱、常温仓库内库存的食用油、调味品等彻底地清理整理活动,禁止使用过期变质的食品,对已打开包装一周内未再使用的食品不再使用。
每周还开展厨房、设备设施的清洗消毒工作。
特别是对粗加工区、餐饮具、刀具、砧板、容器具、冰箱、冰柜等进行一次彻底的清洗消毒。
同时对硬件、设备设施进行及时地维修维护,确保能正常运转和使用。
三、今后食品安全工作的重点
进一步加大食品卫生安全知识的宣传力度,不断提高每个员工的食品卫生安全责任意识和全园幼儿食品卫生知识及自我保护能力。
我园将以此次自查工作为契机,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意识,服务师生,保障安康,努力营造学校安全、良好的食品卫生环境,不断构建人民满意的和谐校园。
幼儿园安全事件舆情报告6
为切实做好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与传染病防治工作,确保师生身心健康,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新浦区教育局关于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与传染病防控工作进行自查的通知精神,幼儿园在确保教育教学正常有序开展的同时,积极行动,由园领导带领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人员,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自查活动。
现在对我园自查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幼儿园领导重视食品卫生安全和传染病防控工作。
学期初,幼儿园专门召开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会议,明确职责和具体分工,成立以园长为首的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定期、不定期地组织人员对幼儿园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加强对幼儿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的领导、监督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