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经营服务中心作为农贸市场监督管理的主管部门,应承担规范维护农贸市场经营秩序的职责,负责实施市场食品安全监督检查、质量监测及相关市场准入制度。
加强镇(街道)属地管理。
进一步理顺区和镇(街道)的农贸市场管理体制,加强属地对农贸市场周边环境和秩序的日常管理。
针对市场外的占道经营和秩序混乱的状况,必须由政府协调,工商、城管、同创办、市场管理中心等相关单位联合执法解决。
(四)加强法制建设和行业自律,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竞争氛围。
政府应出台相关商品市场的建设与管理制度,相关监督管理部门要不间断的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推行“两书”(《不经销假冒伪劣商品责任书》、《不经销假冒伪劣商品保证书》)“四制”(市场交易实行索票制、公示制、退场制、明码标价制)。
市场经营服务中心应制订规范农贸市场秩序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和办法,不断创新监管模式,确保监管工作的落实。
增强经营者法制意识,促进业内良性竞争,避免坑蒙拐骗现象的出现,杜绝竞争中的不当行为。
同时市场经营者集体对市场诚信度的支持,也是营造共赢的必要条件。
应尽快组建农贸市场行业协会,引导协会制定行业标准和行业规则,规范经营秩序,提高行业素质,协助和配合政府做好对农贸市场的服务和监管工作,形成协调和自律机制。
发挥行业协会在行业自律、行业内部协调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监控行业发展动态,及时传递信息;加大打击“假、冒、伪、劣”产品的力度,净化市场环境,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
农贸市场食品安全自查报告4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
食品卫生安全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直接关系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已成为百姓日常生活中十分关心的问题之一。
今年是奥运决战之年。
据估计,2023年奥运会期间,将有近40万人次来我区观看比赛。
这将为我区的旅游产业发展宣传石景山提供机遇。
同时,也是对我区相关食品卫生安全保障工作的一次考验。
立足于构建和谐社会;立足于迎接奥运会的举办;立足于加强和改善我区的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和环境,我们采取专委会联合集中视察、委员联组、明查暗访、问卷调查、居民座谈等多种形式,重点对我区贯彻《食品卫生法》、农贸市场、餐饮业食品卫生安全环境状况及监督管理进行了调研。
一、区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情况
(一)食品经营企业单位现状
我区现有与食品有关各类经营企业单位4769户。
农贸市场28家(较规范11个,设施较简陋的有17个;总摊位数2554个,从业人员近万人);餐饮单位1137户,目前在816户餐饮单位(集体食堂321户除外),现已完成量化分级的647户,其中a级29户,占4.5%;b级113户,占17.5%;c级468户,占72.3%;d级37户,占5.7%。
(二)调研结果显示
居民普遍掌握一定的食品卫生安全知识。
居民在选择餐馆和购买食品时,根据收入情况而定。
大部分工薪阶层首选超市购买熟食食品或鲜肉;就近到农贸市场购买蔬菜;选择中型以上、大众化既干净又实惠或有一定品牌特色的餐馆就餐。
但大部分老年人、低收入者和外来务工人员在购买熟食品和肉食品时更喜欢到农贸市场;在外就餐则喜欢到方便低廉的小餐馆。
老百姓普遍对加快建设规范化农贸市场呼声较高,对无照经营、食品加工的卫生状况及食品质量表示不满,对小餐馆及大排档食品卫生安全表示担心。
特别是对居民区周边的大排档要求对其“严格监管”的呼声强烈。
二、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规范执法监督管理力度不够
食品卫生安全领域法律支持不够。
存在法律法规滞后和处罚偏轻,违法成本低、执法成本高的现象。
对违法生产加工经营者打击力度不够。
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涉及多部门监管,职能交叉重叠。
部门之间难以实现无缝隙监管,不能形成较强的合力,影响工作效率。
推行和宣传餐饮业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力度不够。
强化明示餐馆执行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的措施也不够到位。
(二)餐饮业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有待进一步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