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依法做好学校防雷安全工作
学校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必须在依法取得防雷装置设计审核标准书后方可开工建设,在取得防雷装置竣工验收合格证书后方可投入使用。
防雷装置必须由持有相应防雷工程专业资质的单位设计、施工。
对于已投入使用的防雷装置,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防雷专业技术服务机构依法进行年度定期检测,确保防雷装置发挥作用。
我校防雷装置已完善。
四、积极做好预防溺水事故安全工作
在每年发生的中小学生安全事故中,溺水是造成广大中小学生,尤其是农村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的主要杀手之一。
随着夏季的来临,中小学生发生溺水事故又进入了高发期,近期全国各地已陆续发生多起中小学(幼儿园)学生溺水身亡的事故,有的是学生在上学途中到池塘边捉鱼虾时失足溺水,有的是在双休日学生到桥上玩时不慎掉入水中溺死,有的是学生在放学路上到池塘游泳时溺水。
这些溺水事故的发生,给死亡学生的家庭带来了巨大的精神伤害和无法弥补的损失。
为认真吸取教训,杜绝此类事件发生,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学生溺水事故。
(一)我校高度重视预防学生溺水事故工作。
学校进一步做好学生预防溺水的安全意识、安全知识和自护自救技能教育,确保学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我校加强预防溺水事故的宣传、教育工作,建立预防溺水事故的安全教育制度,通过播放安全教育光盘、开展主题班队会、国旗下的`演讲等多种途径和方式,明确要求中小学生不得擅自下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我校充分利用家长会、家访、微信家长群等途径,及时提醒和教育学生家长做好学生的安全监护,特别要注意“双休日”、节假日期间孩子的游泳安全。
加大预防学生溺水事故的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关心预防学生溺水的良好氛围。
五、建立和完善学校汛期安全防范预警机制
我校与防汛、防灾等有关部门密切联系,及时掌握灾情预测、预报信息,结合本单位实际完善安全工作措施和应急预案,并确保责任、人员、必备物资的“三落实”,随时处置灾害事故。
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遇到高危天气和突发灾情,校长有权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以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将损害降到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