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器材不到位或已过期的,坚决要求立即整改;燃气钢瓶到期未检,坚决要求及时送检,经检验合格后方可继续充装使用;燃气钢瓶超期充装使用的,一律扣押,并依法依规予以处罚。
4、严把审批关。
加强各供应点门面、仓库安全管理,对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严格按照行业标准进行整改。
严格坚持高危行业高标准审批制度,对于硬件设施达不到开设经营供应点要求的坚决不予办理燃气经营许可。
5、加强对燃气安全使用知识的宣传力度,进一步强化燃气安全知识的普及和教育,加大对用户燃气安全知识的宣传工作。
督促各燃气经营者不断提升安检管理员的专业素质,在入户检查过程中能及时、准确、有效的把燃气安全知识宣传到每家每户,向客户宣传燃气安全使用知识,提高用户安全使用燃气的意识。
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情况报告篇8
为吸取贵阳市经开区“6.12”危化品泄漏事故、湖北十堰市张湾区“6.13”集贸市场燃气爆炸事故教训。
进一步压紧压实属地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扎实开展全县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及时消除隐患,防范事故发生,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进一步加强我镇燃气站、餐饮场所燃气安全监管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事故的发生,按照县安委办《关于开展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凤安办发〔20xx〕26号)文件要求,永和执法分局牵头,会同永和市管分局,对全镇餐饮场所的燃气安全进行了专项治理检查。
现将燃气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安排
永和政府按照县安委办********************文件精神,以及省、市、县要求,制定印发了关于深入开展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治理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成立了由镇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全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检查领导小组,对有关部门、社区的职责进行了明确,同时明确了专项治理检查的内容、时间安排、及方法步骤,在全镇迅速开展专项治理检查。
二、扎实开展隐患排查工作
燃气基础设施安全和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做好燃气安全保障工作,是关系到社会稳定的一件大事。
尤其是近期以来,外地发生严重安全事故,安全形势压力沉重,更加重了检查整治燃气安全活动的.紧迫感、责任感。
各相关责任部门在检查整治中,要以为人民负责的高度责任心,聚精会神地投入到检查整治活动中来。
本次检查永和执法分局牵头,市管分局配合组成联合检查组,对镇燃气站、餐饮场所的燃气使用情况开展专项治理检查活动,督促使用燃气的餐饮场所强化安全措施。
对辖区餐饮场所进行全面排查。
据统计,截止目前共检查场所20家,发现火灾隐患10次,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10次。
三、检查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
这次检查工作,采取了边检查、边整改的方法,查改结合,能够现场解决的就现场解决,一时难以解决的,提出整改方案,尽早落实到位,并由相关部门监督执行。
检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1.部分餐饮店通风条件不好,气瓶离灶台太近,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2.燃气管道老化、设施陈旧,主管、分管个别地方裸露,锈蚀老化严重。
3.燃气站气罐堆放位置不正确。
4.软管距离明火燃气灶过近,有的软管超过2米,有的与电线纠缠,需要加外套防护。
5.消防灭火器数量未达标,灭火器太小未达标。
四、加强管理,建立长效机制
1.对检查发现问题的经营单位,均发出书面整改书,作出整改要求。
2.明确告知存在问题的经营单位,此次检查一定立刻整改,并会督促整改,以后复查,若未整改,将严格依法处理。
3.为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将常态化开展检查工作,形成定期安全巡视检查制度,至少每月检查一次。
4.督促燃气经营企业按相关规定要求,与餐饮场所签订安全供用气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对检查出存在燃气使用安全隐患的餐饮场所,责令限期整改。
五、存在困难和问题
1.少数部门对开展小型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治理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没有认真按职责要求组织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治理检查工作。
2.餐饮场所绝大多数都是私营企业,大多数私营企业主安全意识不强,特别是小店员工素质低,安全意识薄弱,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不健全。
六、下一步工作计划
1.强化督导检查。
将以本次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治理和燃气安全生产工作专项督查为契机,持续组织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治理检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其整改落实,确保整改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