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中心校与各学校、学校与相关食堂管理人员、班主任、食堂工人层层签订有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协议。
二、食品安全管理
1、全镇10所小学均办有《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卫生许可证》,食堂工人均持有《健康证》和《上岗证》,建立有食堂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2、所有食堂从业人员都参加过于20xx年3月16日由镇政府、镇卫生院、镇派出所、镇中心校联合组织的食品安全、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等相关知识的学习培训。
3、各学校食品原材料采购均有如实记录和相关销售票据。
4、各学校食堂对维护食品加工、储存、陈列的设施设备、餐具、炉灶等定期进行清洗,做到卫生整洁。
5、各学校不存在违规加工制冷、荤、凉菜和豆角等行为。
每天对食用的饭菜等进行按标准留样,留样时间达72小时。
6、各校均建立有由教师、学生、家长和教育、卫生、镇负责人共同参与的膳食管理委员会,履职情况基本正常。
7、观风海镇中心、观风海二小、四十五户小学、七舍学校、果化小学、塘房小学设置有专用的储藏室,其余学校因房间调节困难无专用储藏室,储存设备基本能保证食品储藏安全卫生。
有专人管理,相关制度、食品入库、出库有专人登记。
8、各校均有校领导、教师自费陪餐。
三、资金安全管理
1、自实施“计划”以来,我镇任何学校不存在资金违规操作情况,教育局每次将50天学生营养餐专款划到核算中心后,再由各学校每次按10天计划使用款项写出营养餐专款计划使用申请报告,报中心校审批后,由中心校核实将各学校10天计划资金直接划拨到学校营养餐计划资金专户投入使用,专门用于采购食品原材料。
2、中心校从无违规下拨“计划”专款行为。
学校每次将“计划”专项资金存放到学校开设的“计划”资金专户,划入和拨出都必须经过该专户。
学校建立有“计划”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责任制,明确专人管理“计划”专项资金。
3、各学校对“计划”专项资金进行单独核算,建立有“计划”专项资金使用台账,并能加强“计划”专项资金的财务管理和监督管理,无任何学校存在挪用、挤占、截留、浪费或套取、违规使用“计划”专款行为。
4、所有支出有票据,据实核算入账。
食品原材料购买物资质量符合卫生要求。
5、各学校食品原材料采购价格一般要求不高于批发市场和零售市场批发价,无任何学校存在擅自提高运输成本和水、电、煤等使用成本。
“计划”专项资金账目清楚,无违反财经纪律、虚列支出、弄虚作假、虚设“小金库”等现象存在。
6、各学校与食堂从业人员均签订有一年一次的聘用协议,建立有财务公开制度,且能将资金使用情况、每日菜谱、下周食谱落实公开。
四、学校管理
1、各学校有“计划”管理责任人,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和意见箱,明确有采购监督员,建立有采购台账。
2、各学校经常对学生进行食用营养餐过程中的安全自我保护教育。
学生使用营养午餐均不存在浪费情况。
各校在制度中指定各班班主任作为本班营养餐观察员,负责组织本班学生就餐,食后观察有无疑似中毒情况发生,反馈到学校。
3、各校制定有营养餐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严格规定了事故发生报告制度。
4、各学校每次采购的食品原材料有食堂出入库记录,并与现金日记账相符。
五、公示情况
1、各学校当日食用菜谱和下周预计食谱一般能公示。
2、每月能将上月资金使用情况结算在学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内容与实名制名册学生人数一致。
六、供餐质量
自实施“计划”以来,我镇各学校均以尽量让学生吃饱午餐为目的核算供餐,全镇各校每天统一菜谱,实行一菜一汤或两菜一汤。
基本按每天人均3.00元核算使用,供餐质量基本能让学生、家长和教师满意。
七、校园周边食品安全
1、通过此次排查统计,我镇10所小学校园周边100米以内共有零售销售摊点20个。
其中观风海镇中心校周边2个、第二小学周边2个、四十五户小学周边2个、七舍小学周边地摊4个、沙子小学周边3个、南园小学周边地摊4个、塘房小学周边地摊1个、果化小学周边地摊1个、箐河小学周边地摊1个。
2、经过实地排查摊点内零售饮料和食品,发现确有过期、厂家不明、质量难断、卫生较差等危害人生安全的食品安全隐患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