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食堂食品安全自查报告精简3
为切实加强秋季学校食堂餐饮食品安全监管,有效预防食源性疾病和食品中毒事故的发生,确保广大师生饮食安全,县食安办牵头,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局、教科局组成联合检查组,于12月5日至12月16日对全县15所学校40个食堂和4家学生公寓食堂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1.组织领导重视,各项制度健全。
各学校食堂均成立了食品安全工作组织机构,制定了较完善的管理制度,确定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确保学校食品安全工作落实到位。
各学校均制定了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临泽二中、第一幼儿园、第二幼儿园学校食堂管理规范,临泽四中校长亲自抓,并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2.设施设备完善,操作环境改善。
各学校食堂均能设置粗加工、切配、烹饪、面点制作、餐用具清洗消毒、备餐、原料库房等加工操作场所,新华、鸭暖、板桥、蓼泉中心小学对学校食堂进行改造,新建学生餐厅已投入使用,更换了炉灶、操作台、冷藏柜、清洗水池等设施设备,学校食堂操作环境明显改善。
3.索证索票较为完善,台帐记录基本规范。
大部分学校食堂负责人索证索票意识有所提高,购进的米、面、油、肉、菜、调料等食品原料能提供票据,并能及时查验登记。
消毒、晨检、餐厨废弃物流向等记录填写完整。
4.文明餐桌行动宣传氛围浓厚。
板桥、平川中心小学餐厅粘贴文明用餐宣传标语,引导学生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职教中心、蓼泉中心小学食堂摆放绿色花卉,就餐环境舒适、清新。
二、存在的问题
1.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不到位。
检查时发现,平川中心小学第二、第三食堂、蓼泉中心小学食堂、临泽四中第五食堂、临泽一中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八、第九食堂部分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体检合格证和食品安全培训合格证明从事食品加工制作。
2.部分食堂食品采购索证索票不齐全,查验登记不规范。
部分学校食堂购进的“八里香”芝麻油无标签标识,无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等信息。
临泽一中第六、第九食堂使用的甜椒、西红柿、菜花等蔬菜腐烂。
平川中心小学第二食堂发现超过保质期的芝麻油。
临泽一中第五、第十食堂、临泽二中第六食堂、临泽三中第一食堂、临泽四中第二食堂、板桥中心小学食堂、倪家营中心幼儿园食堂没有严格执行索证索票、查验登记制度,购进的鲜肉、豆腐和小面包等食品未索票。
部分学校索取的票据无效,票据无购货方和商家的名称;部分学校对购进的大宗面粉、米、食用油、粉条等食品未索取检验合格证明;部分学校索取的供货方资质过期。
3.部分食堂食品贮存不符合要求。
检查时发现,部分学校食堂购买的鲜鸡蛋就地堆放,没有保鲜设施;购买的洋芋等蔬菜就地堆放,没有隔墙离地、分类分架存放;冷藏柜内生熟食品混放。
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容器(豆瓣酱桶)存放辣椒面、食用油、碱面、醋等原料。
个别学校食堂的的剩饭、剩菜储存条件不符合要求,未进行冷藏保存。
调料台上的调味品无防尘设施。
4.食堂餐具清洗消毒不彻底普遍存在。
各学校普遍存在餐具清洗不干净,勺子、笊篱、菜刀等用具使用后不清洗、不消毒,备餐间内的备餐盒清洗不彻底等问题,部分食堂学生餐饮具大肠杆菌超标。
临泽一中各食堂保洁柜内已清洗过的餐具上面有食物残渣,洗菜池与消洗水池混用。
临泽四中第六食堂、临泽一中第四食堂、翊生公寓消毒柜坏损,电源不通畅。
5.食品留样不规范。
各学校食品留样登记制度健全,并配备了食品留样柜,但普遍存在食品留样量达不到留样要求(不足100克);留样盒清洗不彻底,不消毒;留样柜内有污渍,留样样品、标签内容和留样记录不一致。
其中临泽一中学校食堂食品留样管理不到位。
6.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不规范。
学校食堂使用的拉面剂等食品添加剂没有严格做到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保存的要求,普遍没有称量器具。
检查时发现临泽一中第一食堂有食品添加剂“鸡汁骨膏”、临泽四中第五食堂有食品添加剂“美白兄弟增白剂”。
7.工具、容器具标识不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