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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品泄漏应急预案演练总结报告4篇
大小:32.47KB 11页 发布时间: 2023-04-17 14:55:01 10.49k 9.47k

(4)组织营救和救治受害人员,转移、疏散安全受到威胁的人员和财产。

(5)调集和配置有关应急救援资源,切断事故灾害链。

(6)出现急剧恶化的特殊险情时,依法及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

(7)及时向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现场事态发展及救援进展情况,必要时请求上级调派应急资源增援。

(8)组织开展事故善后处置、现场保护、事故调查工作。

(9)总结事故经验教训和做好评估报告工作。

5、现场指挥部工作职责。

发生较大以上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区应急领导小组要设立现场指挥部。

现场指挥长由区政府领导担任。

现场指挥部负责和解除应急救援命令,确定应急救援实施方案和警戒区域;组织指挥应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向市应急领导小组和指挥中心汇报和通报有关情况,必要时向省救援指挥中心发出救援请求。

6、各工作小组工作职责。

事故应急救援时,现场指挥部根据现场处置需要,按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下设若干个工作小组,分别开展处置工作:

(1)危险源控制组。

组长由区消防大队和事发地乡镇(街道)领导担任,救援人员由具有较高专业水平的企业技术人员、专业防护队伍和消防队伍组成,救援队伍应配备专业的防护急救器材。

主要负责:在紧急状态下,进行现场抢险作业,控制火灾、爆炸和毒物泄露,洗消事故被污染区域,及时控制危险源。

(2)应急物资保障组。

组长由区发改局领导担任,救援人员由发改、经贸等部门有关人员组成。

主要负责:在紧急状态下,根据事故现场危险化学品的种类和危害程度,为现场抢险作业单位紧急调用防护用品、用具及专用工具、设备等应急物资,保证现场的安全搜救和紧急处理。

(3)安全疏散警戒组。

组长由事发地乡镇(街道)和区公安分局领导担任,公安、交警、武警具体负责。

主要负责:事故危害区的人员疏散和撤离,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事故现场和危险区域,加强疏散区域的治安管理,处理治安刑事案件。

(4)医疗救护保障组。

组长由区卫生局领导担任,医疗卫生救援队伍由区、乡镇(街道)两级医疗救援机构抽调力量组成。

主要负责:在现场附近安全区域内设立临时医疗救护点,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治并及时转护送重伤员到就近医院治疗。

区卫生局要指定具有相应能力的医院作为定点救治医院,并根据伤害和中毒的特点制定挽救方案,其应急行动与120医疗急救中心紧密接轨。

(5)环境监测组。

组长由区环保局领导担任,环境监测人员由区环保监测站和监察大队组成。

主要负责:对受事故污染影响范围内的大气、水质、土壤等进行环境即时监测;确定危险区域范围和危险物质的成份及浓度,对事故现场危险化学品废弃物质的处置提出处理意见和进行监督管理;对事故造成的环境影响做出评估报告,为现场指挥部消除事故污染源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6)运输保障组。

组长由区交通局领导担任,救援人员由交通、公路等部门有关人员组成。

主要负责:调集专用机械、工具、器具参加抢险作业,组织应急车辆保障抢险物资运送和人员安全疏散。

(7)技术咨询组。

组长由区安监局领导担任,成员由安监、环保、公安、消防等部门有关专家组成,必要时,要邀请高校有丰富经验的专家参加现场处置。

主要负责:参与现场救援指导工作,向现场指挥部报告事故现场危险源可能的危害程度和后果情况,提出应急救援方案和安全措施;参与事故调查分析并制定防范措施,决定事故处理结束后需要妥善保护的现场部分;并就事故现场和受事故影响地区人员能否进入等问题,向企业和指挥部提出开展事故调查工作等事项的建议。

(8)新闻信息组。

组长由区委宣传部领导担任,成员由现场指挥部、区政府办和事发单位有关人员组成。

主要负责:按照现场指挥部提供的新闻通稿,及时向新闻媒体提供准确信息,通报事故真相和处置工作进展情况;引导宣传舆论,组织媒体正面宣传,避免谣言流传;密切关注网络舆情,防止网上炒作。

(9)善后处理组。

由事发地乡镇(街道)领导担任,成员由民政、公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会、保险和事故单位组成。

主要负责:事故伤亡人员家属的接待、安抚和因公伤亡人员的抚恤等善后处理和社会稳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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