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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乱占耕地建房行为排查情况报告7篇
大小:30.27KB 7页 发布时间: 2023-04-17 16:49:03 9.24k 8.37k

结合实际细化清理整治方案,强化整治措施,明确整治内容以及完成各项整治任务时间节点,落实任务责任,统筹开展清理整治工作。

(二)清理排查、锁定问题。

为持续保持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重点问题清理整治工作的高压态势。

一是督促各地结合国土变更调查、土地卫片执法、双月自主监测图斑以及耕地保护督察疑似问题图斑实地核查等工作,加大清理调查工作力度,确保清理全面彻底,不留死角。

二是组织开展对疑似问题图斑进行逐一再核实、再甄别工作,认真、客观、真实、准确的掌握问题图斑基本信息,为精准锁定问题图斑奠定基础。

(三)从严从实、分类处置。

一是坚持“从严”标准,严守耕地保护红线,“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严格执法,坚决遏制违法用地增长势头。

二是严把政策标准,分类精准推进问题处置。

针对清理发现的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问题,严格按照部省下发的《关于做好20XX年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重点问题整治有关事项的通知》和耕保司《关于<通知>有关政策规定的理解与把握》进行处置,精准施策,坚决杜绝简单化,一把尺子量到底。

特别对整改内容有复耕要求的,必须及时复耕,确保整改整治效力,确保土地违法者付出应有的违法成本。

三是专项办通过实地督办、电话督促、查看资料等方式不断加强对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对已经完成整改的,督促县(市)局适时组织“回头看”,确保问题“不反弹,不贰过”;对还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督促县(市)局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四)强化整改、压实责任。

为推进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重点问题清理整治工作,结合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切实落实部门、乡(镇)、村(组)属地监管责任,层层压紧压实责任。

督促相关县(市)严格按照四川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依法严肃查处整改农村新增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的通知》(川农房整治办便函〔20XX〕-3)文件要求,该拆除的必须拆除,该没收的必须没收,该复耕的必须限期恢复耕种条件,该追究责任的必须严肃追究责任,要将整改责任明确到人,确保问题全面整改、见底清零。

三、主要成效

全州开展违法违规占用耕重点问题清理整治,清理出7宗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

经整改已消除土地违法状态的问题2个(拆除复耕),其余5个,还需一定时间完成整改。

整体来看,我州一定程度上得到了有效遏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四、下步工作

(一)强化整改落实。

压紧压实县(市)、乡(镇)、村(组)属地监管责任,对违反“八不准”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的确保问题全面整改、见底清零。

(二)保持宣传热度。

持续宣传新《土地管理法》和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加大对乱占耕地建房典型案例的查处力度,达到“处置一点、警示一群、教育一片”的目的,引导广大群众自觉保护耕地、抵制乱占耕地建房行为。

(三)加强巡查力度。

积极联系农牧农村、综合执法等部门,加强动态巡查,及时高效遏制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

新增乱占耕地建房行为排查情况报告3

根据安顺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安顺市加强农村宅基地规划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农村村民建房管理及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督查的通知要求,现将平坝区农村宅基地审批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工作自查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农村宅基地审批工作开展情况

1.20XX年7月以来,平坝区建立了安顺市平坝区农村宅基地、农村村民建房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在区农业农村局,联席会议成员部门(单位)安排两名工作员为联络员,负责相关工作的落实和常规事务的办理。

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精神,有序开展落实此项工作。

2.严格依法依程序审批。

20XX年7月3日以来,平坝区各乡镇(街道)均受理了农户宅基地申请共计1237户,审批通过560户(包含原址拆建、原址升层、选址新建),未通过677户。

并公示告知未通过的原因,或者建议另行选址报批。

3.20XX年3月30日,为了更好更快推进宅基地管理及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工作,组织召开了由乡(镇、街道)分管领导及村建站负责同志参加的20XX年全区宅基地管理工作调度会。

针对乡镇(街道)工作现状及面临的困难问题分别进行了剖析解答,并认真解读了《************》、《*****************》及《*******************》等宅基地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

4.依据省、市各级政府部门工作安排部署和要求,结合平坝区实际情况,制定了20XX年工作新举措:一是继续做好全区农村宅基地管理调度工作。

各乡镇、街道)要摸准农村合理建房(新增)用地指标,每月统计宅基地审批情况,每月25日前报备区农业农村局,再由农业农村局向区、市人民政府汇报,便于掌握动态,明确思路,执行工作计划。

二是切实做到依法依规推进全区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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