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镇(包括工业园)应参合农业人口数为37153人,通过政府补助、集体扶持、农民自愿的方式,全镇共参合作37239人,占全乡总农业人口的100.23%。
已完成上级下达的参合任务。
(二)补偿情况全年门诊补偿37239人次,金额744780元。
住院补偿3333人次,补偿金额2517966元,其中普通住院补偿2857人次,金额1853776元;精神病人补偿476人次,金额664200元(其中区外住院补偿20人次,金额14200元)。
孕产妇补偿469人,金额317950元。
(注:住院补偿指标至本年度11月份截止。
)
二、主要工作
(一)加强宣传,引导农民转变观念,增大影响力。
宣传工作是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首要环节,只有让广大农民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政策真正弄懂了,他们才会积极参与和支持。
在实际工作开展中,注重从多方面、多层次做好宣传工作。
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扩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影响力。
利用受理补偿中的实例及将就诊情况在医疗机构公示进行广泛宣传。
在受理参合农民医疗费用补偿过程中,我办工作人员积极、耐心、细致地向每一位农民宣传、解释各项管理规定,认真解答参合农民提出的各种问题,努力做到不让一位农民带着不满和疑惑离开,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不但是受理参合农民医疗费用补偿之所,更是宣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的重要阵地。
(二)强化管理,努力为参合农民提供优质服务。
经办机构工作效率好坏、定点医疗机构服务水平高低的直接影响到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积极性,我们始终把为参合农民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
我们坚持努力提高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的服务管理水平。
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推行过程中,广大农民最关心的是医疗费用补偿兑现问题。
办公室工作人员把“便民、高效、廉洁、规范”的服务宗旨作为行为准则,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统一政策,严格把关,积极响应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对报销人数、金额等张榜公布
通过参加农村合作医疗,广大农村群众增强了健康意识,改变了过去“小病挨、大病拖”的状况,解决了部分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农村合作医疗已进入规范化管理轨道;农村群众对合作医疗的支持度较好,农村合作
医疗工作在我乡农村已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得到群众的拥护。
三、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不足
(一)参保农民期望值较高
1、我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采用的是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农民对不予报销部分思想准备不足,造成部分人员不理解。
2、为保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合理有效使用,我区患者住院实行定点医疗机构逐级转诊制,农民认为限制了自由选择医院的权利。
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原则是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保“大病(住院)”的同时,兼顾“小病(门诊)”。
部分农民抱怨门诊看病报销金额小而体会不到报销的优越性。
4、经济条件比较差的参合农户在患大病时因付不起大额医疗费用而享受不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优惠政策,只能放弃治疗,这体现不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公平的原则,建议上级合医办出台新的政策,在市级、省级医疗机构也能实行现场减免医药费用。
(二)基层医疗卫生资源有待进一步激活
由于我镇卫生院医疗环境相对较差,技术水平受到一定制约,而农民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不能满足患者的就医需求。
医院的“转诊证明”具有局限性,必须逐级上转,医务人员不能对患者提出的转诊要求给予满意答复,部分患者家属不理解,从而对合作医疗政策产生了不满情绪。
四、今后的具体措施和工作安排
1、通过报销实例,继续加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宣传力度和深度。
让农民清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针对大病而设,根本原则就是防止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2、完善定点医疗机构服务管理规范。
加强医疗机构管理,改善乡级医疗机构的就医环境,及时有效的处理当地农民的常见病和多发病,用优质低廉的医疗服务使农民受益,不断提高农民的满意度。
3、总结经验,分析数据,为今后的工作进一步完善打下基础。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政府的一项民心工程,政府从来不曾放弃对农民健康的关注。
我们将不断完善和执行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各项制度,使其真正成为政府与农民的贴心工程。
长春镇卫生院合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