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资产清查的内容、范围与基准日
(一)、清查内容及负责人
1、符合下列标准的列为固定资产
(1)20xx年4月1日以前,包括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价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
x年4月1日起,包括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资产。
(2)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按固定资产管理。
2、本次学校固定资产清理分为以下10类
(1)房屋及构筑物:包括教学用房、办公用房和生活用房及其附属设施;(责任人:)
(2)广播电视影像设备:包括电视机、录(放)音机、功放、音响、照像机、摄像机等设备;(责任人:)
(3)计算机及网络设备:包括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一体机、投影仪、多媒体等设备;(责任人:)
(4)文体设备:包括各类音乐器材、美术、体育器材等设施设备;(责任人:)
(5)教学仪器:包括各学科专用仪器仪表等;(责任人:)
(6)办公家具及用具:包括办公桌椅、会议桌椅、实验桌椅、课桌椅、讲桌、学生铁床、餐桌椅等;(责任人:)
(7)炊事设备:包括锅炉、冰箱、和面机、切面机、馒头机、切肉机、切菜机、磅称、保温桶等;(责任人:)
(8)降温采暖设备:包括空调、台扇、吊扇、落地扇、排风扇、火炉、电暖器等;(责任人:)
(9)图书文物及陈列品;(责任人:)
(10)其他。
(二)、清查的基准日
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基准日为20xx年5月31日。
三、资产清查的组织领导
1、领导小组
由于固定资产清查范围广,工作量大,现场核查工作复杂,需要全面动员,统筹安排。
学校成立固定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包括审计、财务、资产管理部门、归口管理部门的负责人。
具体如下:
组长:
组成人员:
固定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的拟订,清查工作的前期准备和后期的资料整理汇总,负责清查工作的协调联络等。
2、工作小组
组长:
成员:
具体负责学校固定资产的清理工作。
四、资产清查的工作原则
1、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和分级、分类实施的原则,学校统一领导,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和资产使用单位分级、分类共同组织实施。
2、采取现场核查与复核相结合的方法。
一是现场核查。
清查小组成员到资产存放和使用地点现场进行以账对物、逐一房间盘点、调查资产实存情况和使用现状;
二是复核。
资产清查领导小组对归口管理资产和部门资产的现场核查结果进行复核、分析、整理。
3、组织方式是条块结合,分工负责。
即根据资产的占有、使用情况和资产归口管理现状,将资产分成条、块,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