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资产清查的步骤和方法
本次清查工作将实施全面的现场(实地)清查、盘点,即对所有部门、所有楼宇的每一个房间的固定资产实行全覆盖、无遗漏的现场清点、核对、登记。
为了保证工作质量,现场核查前应做好充分的准备。
同时为了巩固清查成果,建立资产管理长效机制,还应认真整理总结,明确管理责任,完善信息系统。
资产清查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一)清查准备(6月10日—6月20日)
1、组织准备
(1)成立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全校资产清查工作动员大会,研究部署资产清查工作。
(2)资产归口管理部门成立工作机构,制订清查工作实施细则,组织资产清查人员培训。
2、材料准备
(1)调查全校各单位用房情况,明确全校所有用房(至每一个房间)的管理(使用)责任单位(或个人)。
(2)设计、打印分单位资产盘点表。
(二)现场核查(6月21日—6月30日)
根据清查工作的组织分工,各现场核查小组人员到各部门进行现场核查。
即按照资产使用方向进行,在规定的时间里,对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的或成批的资产进行全面清理、核对和查实,摸清资产的存在状况和使用现状。
各现场核查小组要根据现场核查要求,结合被查部门资产使用的.实际情况,制定小组清查工作具体实施办法,保证清查质量。
认真落实核查时间、房间分布情况和需要配合的人员,积极完成现场核查工作。
并对清查出的各类资产盘盈和盘亏、报废等提供合法有效证据及说明材料,并提出相关处理建议。
(三)整理总结(7月1日—7月5日)
1、查明盈亏原因,明确责任。
每一个单位对资产盘亏情况做出书面说明,查找盘亏的原因。
2、办理盘亏或报废等资产处置手续。
对盘点发现的盘亏或待报废资产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资产处置手续,经批准后进行账户调整;对于盘盈的资产,粘贴标签。
3、完善资产信息系统。
根据本次现场清查结果,利用原始账的资产信息完善清查信息。
4、健全部门分户资产信息,明确各部门资产管理职责。
并签订固定资产管理责任书,明确资产管理职责,作为本单位资产管理责任考核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