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医疗救助申报材料较多,个别群众在办理医疗救助的过程中,有多次到社居委补交材料的现象,部分群众对申请材料不熟悉的问题。
精简申报材料,提高经办人员的业务能力,凡是能在系统查询到的信息不再需要另行提供,如身份证复印件、住院记录、基本医疗保险报补单等。
同时,加大政策宣传,积极协调市级医院开展一站式医疗救助。
3、医疗救助五保、低保等人群属性标识不清楚。
及时配合市局将民政部门识别的“五保”“低保”数据导入医保信息系统,并动态调整维护。
实现“五保”“低保”人群在医保信息系统准确标识。
4、少数地区存在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慢性病患者未办理慢性病证现象。
加大慢性病政策宣传,积极配合市局做好慢性病鉴定工作,坚持标准,规范管理,经鉴定符合条件的,及时发放慢性病证(卡)或标识慢性病身份;经鉴定不符合条件的,做好政策解释,书面告知,并登记在案。
(二)资金使用。
1、部分统筹地区医保基金收支平衡压力较大。
积极配合市局加强对全市医保基金的运行分析研判,强化基金监管,科学制定基本医疗、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制度体系。
2、医疗救助财政补助资金未能及时到位,目前各县、区医疗救助资金还存在一定缺口。
我区20xx年目标任务为2500人,截止目前全区实际救助2701人,其中:参保救助2324人,直接医疗救助377人,资助资金累计支出136.2万元。
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08%,做到了应助尽助,应救尽救。
3、城乡居民医保资金发放不及时。
积极配合市局实现30个工作日报结手工报补。
(三)基础管理。
1、城乡居民医保未实现慢性病门诊就医省内异地联网结算。
积极配合市局在原省异地就医信息系统的基础上,开发增加门诊费用直接结算功能。
完成异地就医定点医院HIS系统改造,开展异地就医门诊慢性病和特殊病的联调测试工作。
实现居民医保慢性病门诊就医异地联网结算。
2、城乡居民医保少数参保人员信息不完整,身份证号码、姓名缺失或不正确,个别人员联系信息不准确。
提高经办人员的业务能力,参保人员信息准确率达95%以上。
3、医疗救助存在协议医疗机构录入“一站式”医疗救助病种信息错误等情况。
加强与医院沟通、严格审核,避免该类事件的发生。
4、医疗救助工作因机构改革职能转化,业务交接上手较慢。
社区工作人员在办理手工救助时,对政策文件内容了解不透彻有审核金额错误的地方。
加强社区工作人员对政策、文件的学习,规范业务流程。
加强人员培训,做好制度完善和监管工作,加强舆论引导,做好政策宣传工作。
通过培训及文件学习,该类问题得到有效控制。
(四)宣传引导。
1、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政策群众知晓率不高,部分群众不了解报销政策。
宣传门诊住院待遇、转诊转院、意外伤害就医和特慢性病申报程序和材料、就医及支付范围、待遇标准等政策,引导参保群众按照政策办理手续享受待遇。
2、部分患者对大病保险政策不了解。
向大病保险待遇享受人群加强政策宣传,同时联合承办大病保险的商保公司投放政策宣传海报,进一步提高群众对大病保险政策的知晓率。
三、下一步工作
一是加强社会宣传。
广泛开展民生工程各种社会宣传活动,利用重大活动,在各大广场、商场、社区设立咨询服务台、展示台,现场接受群众的咨询,张贴宣传标语、横幅,发放宣传材料,增强广大群众意识。
二是加强舆论引导。
充分发挥电视、广播等媒体的主渠道作用,提高公众知晓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