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自检自查事情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领导,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食品xx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县商务系统的食品安全工作,催促检查食品安全工作的降实和发展事情。
明确专人负责专项整治日常工作,确保食品xx安全工作降实到部门,明确到责任人。
二、任务明确,重点突出
20xx年,我局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原则,严厉防范含瘦肉精等药用物质生猪进入屠宰环节,严厉打击生猪屠宰环节中注水和注入其他物质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严惩违法犯罪分子,将整治与规范、监管与自律的各项措施有效结合,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
一加强屠宰环节瘦肉精的抽验,降实宰前尿样抽检制度,明确了定点屠宰厂负责人和生猪供应商为第一责任人。
二是进一步加强了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点生猪屠宰宰前宰后的检疫检验工作。
三是加强了鲜肉批发环节监管,严把肉品质量关,严禁别合格的肉品批发上市销售,杜绝未经检疫检验或检疫检验别合格的猪肉产品流入市场。
四是对检疫别合格的生猪和检验别合格的肉品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做好相关文字记录。
五是进一步加大了鲜肉市场的监督检查力度。
七是商务局与县生猪定点屠宰厂签订了《食品安全答应书》。
三、超前谋划,制定方案
肉品质量安全是关系到广阔群众躯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大事。
县商务局高度重视,为有效遏制“含瘦肉精”残留猪肉、病害肉、注水肉等流入消费领域,确保上市肉品质量安全,结合我县商贸流通系统实际,召开了全县生猪定点屠宰公司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传达了全国、省、市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并明确了专项整治工作的任务和职责。
四、精心组织,降实有力
自我局成立以来,坚持以人为本,求真务实,树立科学进展观,针对关系群众生命健康、社会危害严峻的猪肉食品咨询题,深入开展全县猪肉及肉食品添加非食用物质和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经过集中整治与制度建设、严格执法与科学治理、打劣与扶优相结合等措施,“含瘦肉精”残留猪肉、非法屠宰、“注水肉”等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我县猪肉食品安全状况得到进一步改善,市场秩序明显好转。
对重点对市场上的肉摊实行每周统查与每日抽查相结合的检查方式。
仔细检查上市销售的猪肉是否有未经检验的“白皮肉”或虽经检验,但检验别合格的肉品上市销售。
整治期间,我县猪肉及肉食品没有检测到“瘦肉精”及添加非食用物质和食品添加剂现象,没有接到举报投诉。
五、多举并措,力争实效
一是加强生猪定点屠宰公司的监督治理。
要求生猪定点屠宰公司必须按照生猪定点屠宰工艺流程和技术规范屠宰生猪,仔细做好产地检疫、宰前宰后检验,经检验别合格的猪肉一律别准上市销售。
严禁屠宰病死猪,凡未经肉品品质检验人员检疫屠宰公司别得擅自屠宰生猪,实行谁屠宰谁负责的责任制度。
二是加强市场监管人员的监督治理。
严格要求县屠宰办的市场监管人员仔细履行工作职责,按时上岗,对擅离职守,别仔细履行工作职责的市场监管人员按有关规定赋予严肃处理。
三是建立健全猪肉食品安全报告制度。
要求市场监管人员一旦发觉有出售未经检验的猪肉,或虽经检验但检验别合格的猪肉上市销售,做到及时报告,商务局组织有关人员及时查处。
对报告别及时造成严峻后果的,追究有关人员的相关责任。
四是加大鲜猪肉市场查处力度。
县屠宰办督查组定期或别定期地对猪肉批发、零售市场开展明察暗访,凡发觉变质变味猪肉一律予以没收销毁。
今年以来,经过积极推进生猪定点屠宰和检验检疫工作,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含瘦肉精”残留猪肉、制售注水肉和病害肉的违法行为,仔细组织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私屠滥宰现象得到扼制,净化了肉类市场,市场猪肉品品质得到提高,确保了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
县城生猪定点屠宰率达100%,检疫率实现100%。
并且,乡镇生猪定点屠宰厂也在下一步规划之中。
六、扩大宣传,普及认识
为了做好肉品安全宣传工作,增强宣传效果,扩大社会妨碍,使广阔消费者充分了解食品安全知识,树立自我爱护意识,县商务局以今年“食品安全年”为契机,组织县屠宰办执法大队成员,在县城内开展了食品安全宣传活动,经过拉跨街横幅,张贴宣传标语,散发宣传材料,设立问服务等形式,进行了广泛宣传,使肉品安全知识得到了一定的普及,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七、存在的咨询题
一是屠宰场检验人员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检验设备降后,对“瘦肉精”等一些最新检测设备相对缺失。
目前,乡镇未建设屠宰厂,私屠滥宰的局面还别能得到有效操纵,造成对乡镇肉品监管的难度增大、监测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