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标记说明
(1)检验结论
①如果经检验符合要求,在“检验结论”栏中填写“合格”或“√”;
②对于不适用的项目,在“检验结论”栏中填写“无此项”或“×”;
③对于项目中要求测试数据的项目,在“备注中”栏中应填写实测或者计算处理后的数据(有最大值或最小值要求的,填最大或最小数据,有范围要求的填范围。
(2)备注
有需要说明情况的项目,可在备注栏内,用简单的文字予以说明或在检验报告后面的备注说明中,对有需要说明情况的项目予以说明。
4、本报告由计算机打印输出或用钢笔(签字笔)填写,修改不得超过3处。
5、本报告应当有检验人员、校核人员、审批人员及日期,并加盖维护保养单位检验专用章或公章。
6、当电梯日常维护保养现场检验完毕,报告结论为“合格”后,应加盖使用单位公章。
7、无检验、校核、审批人、维护保养单位检验专用章(公章)、使用单位公章和检验日期的报告无效。